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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区3家扬尘污染企业被立案处罚

发布日期:20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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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0日,从银川市环保局获悉,因为扬尘污染,近日该局对位于西夏区贺兰山套门沟的银川市贺兰山莲花山建材有限公司、银川市贺兰山开山建材有限公司和银川市西夏区开山石料厂3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西夏区大队执法人员6月13日~14日现场检查时发现,位于西夏区贺兰山套门沟的银川市贺兰山莲花山建材有限公司、银川市贺兰山开山建材有限公司和银川市西夏区开山石料厂3家单位均从事砂石料生产、加工、销售,各自建设一条石料生产线,厂区堆放的存料均未采取有效覆盖等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上述单位的行为均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银川市环保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已对3家单位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宁夏期间(6月1日~7月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51-5986000专门邮政信箱:银川市第18004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6月29日12:00至6月30日12:00,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共交办我市群众投诉信访案件12件,目前已全部转交各县(市)区、相关市直部门办理。截至目前,银川市共接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共584件,目前已办结379件,正在办理205件,问责3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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