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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5-109/2020-00060 文号 银西人社发〔2020〕19号
发布日期 2020-06-1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银川市西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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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和银川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要求,现就做好西夏区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网上报名注册及申报材料审核工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的要求,今年申报高、中、初级职称继续实行网上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于5月1日至6月20日前,登录“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职称评审”(http://218.95.135.211:8005/zcps/),进行网上注册登录报名,网上填写申报材料(申报高级职称的须将论文全文word电子版上传平台)并提交所在单位,经单位审核后提交到相应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以及继续教育学时等有关证明材料上传电子版,无需提供纸质证件。经网上报名并取得确认受理单后,按照职称申报程序上报纸质材料。辖区企业需向银川市人社局申报,由银川市人社局审核。

职称申报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程序进行。凡是未进行网上报名注册的一律不准参加职称评审。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按照职称评审条件、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

二、按照年限规定认真做好职称申报

正常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分别取得副高级、中级资格;正常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资格。申报人提供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证书、继续教育学时、获奖证书取得时间均截至到2019年12月31日。

工程、农业、新闻、中小教、卫生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要求与自治区人社厅安排的评审时间同步各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从评审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合理掌握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的衔接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要求,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工作。事业单位现有任职资格人数达到或超过相应岗位设置数的单位,原则上不再组织申报推荐。

四、严格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提供相关业绩、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资料漏报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除个人申报材料外,须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清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继续教育审核登记表》和《职称证书打印表》(以上5个表格系统生成自动导出打印,不得自行制表打印)。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材料报送工作。

(二)审核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做好申报推荐工作,为保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客观公正,各单位(组织)上报评审材料前和评审通过后,要分别在本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说明原因。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干评不一致的;(2)不符合评审条件的;(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的;(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的;(5)提交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五、其他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时间,按照全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来确定,网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区、市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本单位职称评审相关工作。

银川市西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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