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西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640105-109/2021-00042 文号 银西人社函〔2021〕5号
发布日期 2021-04-0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08

【打印正文】

字号: [小][大]

各有关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15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做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一、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报送申报职称评审材料时,严格按照要求审核继续教育学时,同时提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登记表》(附件2)进行审核备案。

二、参加2021年初、中、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1.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专业科目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2.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验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18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全日制大专及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做硬性要求。


附件:

1.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登记表》



银川市西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 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