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银川市西夏区卫生健康局。

办公地址:银川市西夏区济民路与金波南街交会处东北角。

办公电话:0951-2088057/2078791(综合办公和人才规划信息办公室)

          0951-3069277(健康综合办公室)

          0951-5960790(综合监督和医政医管管理办公室)

          0951-3069191(基层卫生和老龄健康管理办公室)

          0951-3069191(卫生应急和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

          0951-3069291(人口监测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 - 12:00,13:30 -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乘车路线:公交50路在金波街济民路口下车。

通讯地址:银川市西夏区济民路与金波南街交会处西夏区卫生大楼306室。

邮政编码:750021。

马春宁(党组书记、局长)

【个人简介】

马春宁,男,回族,197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

主持西夏区卫生健康局、西夏区中医药管理局全面工作。联系自治区人民医院西夏分院、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自治区宁安医院、朔方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王涛(副局长)

【个人简介】

王涛,男,汉族,199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

协助书记、局长工作,负责综合管理、政务公开、效能建设、人事、督查督办、机关文电、会务、纪要、档案、精神文明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国家安全、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综合治理、保密、双拥、工会、对外交流与合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互联网+医疗健康、中医药、招商引资、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落实等工作,指导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和人才规划与信息岗、人口发展和妇幼健康管理岗,联系西夏区医疗健康总院、南梁农场卫生院、镇北堡镇中心卫生院,承办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李宏宇(党组成员、副局长(兼),疾病预防控制局专职局长)

【个人简介】

李宏宇,女,中共党员,1986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工作分工】

协助书记、局长工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食品安全、乡村振兴与健康扶贫、传染病防治、基层卫生、乡村医生管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家庭医生签约、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财务、资产管理、审计等工作,分管卫生健康与中医药管理岗、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管理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联系兴泾镇卫生院、平吉堡卫生院,承办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张雪娇(党组成员 副局长)

【个人简介】

张雪娇,女,汉族,1992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

协助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妇联、共青团、人才、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宣传、信息发布、健康西夏建设、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爱国卫生运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职业健康、医政医管、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行风及医德医风建设、科技科研、继续医学教育、妇幼健康等工作,分管体制改革与医政科教管理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联系贺兰山农牧场卫生院、怀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办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一)贯彻实施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拟订并组织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五)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六)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七)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爱国卫生政策,拟订全区爱国卫生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八)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和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提出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机构的政策建议。

(十)负责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推进工作。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二)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贯彻实施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十三)负责卫生健康宣传促进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对外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五)指导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六)落实保障干部、人才健康的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及评先选优工作。

(十七)强化对纳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范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职责,负责卫生健康、疾控领域执法工作。

(十八)贯彻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西夏区委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十九)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综合办公和人才规划与信息岗。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纪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信访、电子政务、督查督办、安全生产、双拥、法治政府建设、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党组织建设工作,具体负责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党风廉政、纪检监察、行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宣传、信息发布、综治维稳和舆情处置工作。负责机关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承担机关和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局(管)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管专项资金执行情况。拟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并统筹卫生健康系统项目建设工作。

(二)体制改革与医政科教岗。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拟定卫生健康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等工作。 统筹协调卫生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儿科医师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负责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审核、护士资格考试审核、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核、中医确有专长资格审核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落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与安全、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医疗投诉、医疗纠纷调查处理。负责社会办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年度校验。负责拟订医疗机构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发展工作。推进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和专科联盟建设。承担卫生健康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贯彻执行国家药物制度和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工作。

(三)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岗。负责落实国家、自治区、银川市重大疾病防治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本地区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疾病的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疾病监测预警工作。统筹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统筹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工作。拟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和规范措施,承担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和生产安全事故医疗救援工作,提出公共卫生类物资储备计划并监督落实。配合自治区、银川市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本系统法制审核职责,具体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和法律咨询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卫生监督工作,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等卫生监督检查。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四)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管理岗。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划,落实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机构运行评价、乡村医生等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督促基层医疗机构贯彻实施国家药物制度和改革。承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承担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开展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组织实施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标准规范。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中医药医疗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承担健康西夏建设暨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和健康产业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科普、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五)人口发展和妇幼健康岗。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基层做好生育服务登记和全人口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人口与家庭发展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负责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等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组织实施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负责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服务供给体系的建立。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含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指导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