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3010093749A/2023-00250 | 效力状态: | 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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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12-15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12-15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企事业单位:
《西夏区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方案》已经西夏区政府2018年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
西夏区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 扶贫办 公安厅 司法厅 人社厅 工商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摸底排查切实做好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西夏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结合西夏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发展教育事业、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全力保障义务教育实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包括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认真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锁定重点地区和重点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精准控辍,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特别是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帮助他们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执教,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控辍保学问题解决。使法治导向与政策导向相衔接,不断提高控辍保学的治理能力。
(二)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贯彻新发展理念,注重有教无类,强化内涵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使城乡学生共享有质量的教育。
(三)坚持联控联保。控辍保学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建立教育、财政、扶贫、公安、司法、人社、民政、市场监管、镇街等部门参加的控辍保学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等职能作用,协同营造联控联保的良好教育生态。
(四)坚持标本兼治。继续把义务教育摆在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相融合、长期规划与重点项目相配套,强化各方责任与学生意愿相统一,努力办好每所学校,使每个学生得到全面而又个性的发展。
三、目标任务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通过教育扶贫、精准脱贫,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全面提升办学条件,切实改善教育环境,建立健全控辍保学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有效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全面落实改扩建或新建寄宿制学校规划,基本实现辖区内义务教育均衡,持续推进优质发展。确保到2020年西夏区小学六年巩固率、初中三年巩固率分别达到96%和95%以上的目标。
四、具体措施
(一)开展大排查,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辍学学生台账
建立由教育、财政、扶贫、公安、司法、人社、市场监管、镇街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抽调专人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大排查。按照“户、册、籍、人”四对照的办法,确保摸清每一名适龄人口的受教育情况。“户”就是公安部门的户口,要按照户籍信息系统中的适龄人口底数为依据;“册”就是0-18周岁人口花名册,是乡镇(街道)按“两基”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要求建立的户籍母册,提供给辖区学校;“籍”就是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是义务教育学校依据学生的基本信息建立的;“人”就是指学生本人,一定要和适龄少年、儿童对照。做到乡镇(街道)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生,确保彻底摸清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情况。对于适龄人口跨片区仍在辖区内就学的,要逐一到就学学校核实;对于在外县甚至是外省(区)学校就学的,一定要摸清就学情况,必要时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核查;对于辍学的要逐一走村串户,全面摸清辍学学生的原因和去向;对于举家外出务工等特殊情况的也要进行摸底,以2018年4月10日为时间节点(之前已安排),辖区统一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辍学或未入学学生信息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要详细核实和记录学生转出、转入等变动情况,做到情况清楚、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严禁弄虚作假。要做到谁摸底、谁签字、谁负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建立长效机制,保障适龄人口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1.完善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三包三保”和双线“控辍”责任体系。即:乡镇(街道)干部包动员保入学率、学校包管理保巩固率、教师包教学保合格率。西夏区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行政村(社区)之间签订学生入学目标责任书,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家长之间签订“双线控辍”责任书。锁定重点地区和重点学校,加大帮扶、监测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精准控辍,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特别是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帮助他们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
2.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充分发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简称“学籍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把农村、民族、生态移民等地区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作为重点监测地区,把小升初和初二学段等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学习困难学生等作为重点监测群体。班主任对学生无故不到校的要立即与家长(监护人)取得联系,沟通情况,发现有辍学苗头的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劝其返校;未到校三天的要及时报告校长,由学校安排教师上门劝返,并通知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在学籍系统中作疑似辍学标注;对劝返无效、无故离校一周的,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教育主管部门,并在学籍系统和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台账中作标注,为其保留学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教育主管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劝返辍学学生复学,经劝返复学的要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及时标注为复学。学校学籍系统管理人员要每天登录学籍管理系统,对学生学籍异动、特别是疑似辍学和辍学的及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
3.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检查机制。西夏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把控辍保学纳入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政府义务教育管理和控辍保学的督导,特别是对辍学高发地区的督导。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义务教育辍学高发、年辍学率超过控制线的地区(学校)要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各学校的责任督学要把控辍保学作为挂牌督导的重要内容,随时掌握学校控辍保学情况,督促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三)开展大动员大劝返,确保辍学学生复学
1.完善辍学复学报告机制。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学生考勤报告、(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辍学学生登记和书面报告等制度。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建立逐级上报、通报制度,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劝学复学工作。对瞒报、漏报和不作学籍标注处理的要追究当事人和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2.依法动员复学。建立以教育局牵头,财政、扶贫办、公安、司法、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的教育联合执法组,进村入户开展依法劝学,要分析学生辍学的具体原因,因地、因家、因人施策,切实把控辍保学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向家长(监护人)讲明依法履行送子女(被监护者)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对经劝说仍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监护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要进行依法处理。同时,要定期清理整顿劳务市场,对招用义务教育适龄少年、儿童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从严予以处罚。不定期对网吧等营业场所及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顿,确保无未成年人出入。
3.开展“千名教师走万家”动员活动。各校开展“千名教师走万家”动员活动,组织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广泛开展一次大家访活动。对因学习困难或厌学等原因造成辍学的要及时动员复学,对于家庭有突发困难造成辍学的,要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报,对其家庭进行帮扶,并及时动员学生返校。对于适龄人口辍学务工离家较远等情况特殊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社区)要与家长(监护人)签订责任保证书,确保其今年秋季开学时复学。对于有辍学苗头学生,学校要多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建立帮助辅导他们学习制度,采取师生间和生生间结对帮扶等办法,不断提高他们的学习能力和自信心,增强学习的有效性和获得感。
4.做好复学学生的保学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时刻关注复学学生的思想动态,帮助复学学生树立学习的信心;要树立转化“学困生”“厌学生”比培养优秀生更加重要的观念,常态化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关心他们生活和学习,及时给予帮助,让他们体会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逐步配齐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重点关注复学学生和“学困生”“厌学生”、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克服这些学生的心理障碍,让他们尽快融入学校集体,确保复学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5.改革相关制度控辍保学。从2018年起,停止中职学校每年春季提前面向初三学生招生工作,防止一些初中学校利用中职学校春季招生动员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提前离校,确保每个学生完整地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今后,凡教育部门统计初中毕业生与参加中考学生人数不一致的务必要说明原因。同时,要因地制宜开展普教和职教融通,积极创造条件在农村普通初中学校九年级开设一些实用职业技术教育课程,组织有一定兴趣爱好的学生学习;也可以组织有一定意愿的普通初中九年级学生,到当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选修某些实用性较强的职业技术教育课程,促进普职融合,确保初中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并向中职教育衔接。
(四)加强教育精准扶贫,避免因贫失学辍学
1.精准确定教育扶贫对象。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扶贫、民政等部门,按照“扶持到校、资助到生”的工作要求,建立贫困家庭学生台账(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下同)、农村留守儿童台账和初中未升入普通高中学生信息台账。制定“一家一案、一生一案”扶贫方案,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2.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政策。健全义务教育扶贫助学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自治区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立和完善农村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做到“一人一案”,切实保障每一个孩子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落实
(一)形成部门合力。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相关部门、学校和责任人的责任。教育部门负责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和监控,衔接好学生转入、转出学校的各个环节,重点做好跨省异动学生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籍监管;公安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扰乱学校秩序、校园欺凌等造成学生失学的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依法依规责令其限期将童工送回居住地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住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司法部门配合学校开展好法制教育工作,依法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配合人社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坚持依法落实控辍保学的属地责任,指导各村委会(社区)建立自然村学生网格化管控机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片区内的适龄人口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发现疑似辍学或辍学情况,班主任、学籍管理人员、校长等要及时按要求作标记、上报或上门动员。对上述单位(学校)和相关责任人,如不能认真履职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进行追责问责。共青团、妇联、工商联要结合各自职能和实际,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和微博等媒体,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关于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相关政策。全社会要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相关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每一个适龄人口依法享受义务教育,共同营造依法治教、依法保教的社会舆论氛围。
西夏区人民政府建立控辍保学通报制度。从2018年4月起(之前专题会议已要求),各单位(各校)要在每月10日和25日分别上报近半月控辍保学工作进展情况,经教育局汇总后上报银川市教育局和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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