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3010093749A/2022-00202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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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2-06-03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热点回应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来源:银川发布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放大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企业信贷支持力度,6月2日,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银川市财政局银川市金融工作局制定。《银川市工业企业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风险补偿基金的使用。按照“统筹控制、风险分担、规范运作”的原则管理运行。具体的设立和管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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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补偿基金总规模5亿元,期限为5年,首期规模2亿元。
使用期间,根据基金使用的效果,可以调整基金使用方式,设立工业产业基金。后续调整或注资须由银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 银川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作为风险补偿基金的管理运营机构(以下简称托管机构)。托管机构应从市属国有全资金融机构中选取。
✿ 银川市工信局应与托管机构签订托管协议,明确风险补偿基金贷款的业务流程、风险管控、监督管理等权利义务,以及绩效考核、管理费用等内容。
✿ 托管机构应在市工信局的指导下,从在银川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中选择合作银行,开展风险补偿基金贷款业务。
✿ 托管机构应在合作银行开设风险补偿基金的激励账户和补偿账户。
激励账户作为风险补偿基金的配资账户,用于鼓励合作银行增加风险补偿基金贷款;补偿账户作为风险补偿基金的结算账户,用于分担风险补偿基金贷款损失。
✿ 激励账户和补偿账户的孽息归风险补偿基金所有,滚存使用。
✿ 托管机构应在市工信局指导下制定考核办法,对合作银行的风险补偿基金贷款业务情况进行月度考核。
托管机构应根据考核结果,每月动态调整在合作银行存放资金额度。
✿ 托管机构按照合作银行发放的风险补偿基金贷款余额的10%,向各行的补偿账户调增或者调减相应资金。
✿ 托管机构管理费用为50万元,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管理费用由市财政单独安排资金支付。
此外,为有效预防银川市工业企业信贷资金链断裂风险,帮助企业及时获得银行续贷支持。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还联合银川市财政局、银川市金融工作局印发《银川市工业企业转贷基金管理办法》。
具体设立与管理内容如下
✿ 转贷基金总规模2亿元,期限为5年。后续需增加出资的,由银川市人民政府研究确定。
✿ 银川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作为转贷基金的委托运营机构(以下简称运营机构),负责转贷基金的具体运营。运营机构应从市属国有全资金融机构中选取。
✿ 银川市工信局应与运营机构签订委托运营协议,明确转贷基金转贷、续贷、垫付、收回等业务流程以及风险管控、绩效考核、服务费用等内容。
✿ 运营机构应在市工信局的指导下,从银川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选择合作银行,开展转贷基金转贷业务。
✿ 运营机构应在合作银行开设转贷基金专户,用于转贷基金的存储、划转和结算。转贷基金收取的资金使用费缴入专户,与转贷基金共同滚存使用。
✿ 转贷基金专户孽生利息归转贷基金所有,滚存使用。
✿ 运营机构应在市工信局的指导下制定考核办法,对合作银行转贷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月度考核。运营机构应根据考核结果,每月动态调整在合作银行存放的转贷基金。
✿ 转贷基金单笔额度控制在合作银行决定续贷额度的95%以内(即企业自筹不低于5%),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
✿ 转贷基金使用时间原则上控制在7天以内,最长不超过21天。
✿ 转贷基金采用差别化方式向企业收取基金使用费。从转贷基金使用当天开始计算,使用1-7天的,免收基金使用费;8-14天的,按每天0.1‰收取基金使用费;15-21天的,按每天0.2‰收取基金使用费。使用不满1天的按1天收取。
✿ 运营机构服务费用为50万元。根据考核结果,最高不超过150万元。服务费用由市财政单独安排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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