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3MB1970439K/2025-00043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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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5-05-0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部门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宁夏宁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宁夏宁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人饮机井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核、现场核查及专家评审,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水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现函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取水规模,农垦建设社区884户楼房居民、534户平房居民,共计3000人的生活用水。生活用水定额110L/(人˙d),管网漏失率取0.91。核定总用水量12.045万m³,核定地下水取水量为13.24万m³。取用水基本合理。
二、基本同意《报告书》取水水源合理性及可靠性评价结论,本项目生活用水水源为地下水。项目区现有1眼机井,水井井口位置坐标东经106°5′10.57″,北纬38°29′21.58″,井深为120m,井径为300mm。评价范围地下水补给量26.18万m³/a,可开采量18.33万m³/a,单井出水量为30m³/h,主要水质指标满足地下水Ⅱ类质量标准,水质、可开采量和机井供水能力可满足用水需求。
三、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的通知》(水资源〔2013〕408号)要求,你公司必须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等技术标准安装取水计量设施。
四、你单位应依法履行取水许可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和节水“三同时”制度,规范取用水行为,加大节水力度,严禁超许可或超计划取水,加强取用水日常管理,保障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取、退水管理台账,加强水质监测,建立应急管理机制。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和调度。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取水工程或设施经西夏区水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此函30日内向西夏区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取水许可。
七、水井井口位置坐标
1东经106°5′10.57″, 北纬38°29′21.58″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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