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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3MB1970439K/2025-00053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0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同意黄河路与金波街交叉口积水点改造工程施工降水取水许可申请的函

发布日期: 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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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黄河路与金波街交叉口积水点改造工程施工降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核、现场核查及专家评审,该项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水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现函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项目基坑疏干抽排地下水,总占地3037.5m2地下基础基坑平面基本呈形状布置,南北长约27m,东西宽约19m,周长约92m,基坑总面积约513m2共布设5眼降水井,井深25m,井内径300mm,井距18.4m左右,设计单井出水量285.44m³/d11.89m³/h基坑涌水量1290.88m³/d实际降水天数共计4个月核定施工降水取水总量为13.44其中自用施工洒水降尘、车辆冲洗、喷雾降尘、绿化、主体工程养护用水4.52m3剩余8.92m3就近向南排入项目南侧四二干沟,利用项目退水对城市地表水系进行生态补水。退水无二次污染退水不会对周边环境、水功能区和第三者造成不利影响。

二、基本同意《黄河路与金波街交叉口积水点改造工程施工降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提出的取、退水影响分析结论。项目退水不会对区域水资源、周边环境、水功能区、水生态和第三方造成影响。

三、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的通知》(水资源〔2013408号)要求,你单位必须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23)等技术标准安装取水计量设施。

四、你单位应依法履行取水许可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和节水三同时制度,规范取用水行为,加大节水力度,严禁超许可或超计划取水,加强取用水日常管理,保障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取、退水管理台账,加强水质监测,建立应急管理机制。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和调度。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取水工程或设施经西夏区水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此函30日内向西夏区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取水许可。

七、水井井口位置坐标

1东经106°8′5.47099″ ,北纬38°28′22.89812″

2东经106°8′6.88076″ ,北纬38°28′22.93674″

3东经106°8′7.94292″ ,北纬38°28′22.35739″

4东经106°8′6.88076″ ,北纬38°28′21.68147″

5东经106°8′5.29719″ ,北纬38°28′21.89390″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4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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