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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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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流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转发给你们,该裁量权基准自2024年12月1日施行,有效期5年。请遵照执行。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流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银川市西夏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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