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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区综合执法局“三个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

发布日期: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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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西夏区综合执法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行为时执行“三项制度”、行政处罚一般、简易程序流程,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落实执法公示责任。各执法中队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及时通过公示平台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二是强化事前公开。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清单等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编制并公开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图。三是规范事中公示。严格执行《执法人员办案规范制度》《执法人员执法纪律制度》等,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亮明身份,出示《行政执法证》。要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及时告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相关的执法事实、依据、理由、法定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执法时要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

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网格化建设把网格化管理作为优化和创新综合执法的有效推手,不断探索网格化综合执法模式,建立起“覆盖全面、重点突出、责任明晰”的管理网络,推动综合执法工作向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常态化发展。在网格设计上,按照层层递进、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标准,实施科学合理、人岗相宜、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划分责任管理网格,区域包干、责任到人,对人员、管控区域与难易程度进行界定和匹配,最大限度增强网格化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综合执法工作精细化。

三、全面推行“五步工作法”工作模式。为进一步规范流动摊贩和临街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摆放等影响市容市貌乱象行为,西夏区综合执法局践行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实行全天候错时执法管理,在市容市貌管理工作中,大力推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五步法”,即商业网点实行步巡,网格区域实行非机动车巡,主次干道车巡,重点路段定时巡,流动经营点错时巡五步工作法,确保对辖区管理无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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