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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区将首次禁限放烟花爆竹

发布日期:2017-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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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元旦临近,元旦至春节期间我区将进入烟花爆竹消费旺季。为减少空气污染,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宁夏回族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我区各地级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其制定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禁烟花爆竹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据了解,这是我区首次元旦、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

  《通知》要求,各市政府元旦、春节期间通过严管销售渠道、严控燃放区域、严格监管手段等措施,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同时,划定禁烟花爆竹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区域,安排落实喷雾降尘、湿法清扫等降尘措施,提倡公众购买、燃放安全环保型烟花爆竹或电子烟花爆竹。而节日期间若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各市政府则要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加大喷雾降尘、湿法清扫等降尘措施,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通知》还要求各市政府要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日常监管和巡查,发挥监管部门及网格化作用,通过日常检查、交叉检查、随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禁限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此外,还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巡查执法,严厉惩处非法销售和燃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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