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5日18:00至2018年1月29日期间,我局进行了新服务器及相关设备的更换工作,在各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工作顺利进行,提前完成服务器更换、系统数据迁移与系统验证工作,决定恢复相关社保经办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时间
2018年1月30日8:30。
二、 恢复系统
恢复全区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财务、档案管理、网上申报、下沉乡镇(街道)等经办业务,恢复网上人社、掌上12333手机APP、12333微信、自助服务终端、12333电话等公共服务系统的社保查询咨询功能,恢复社保卡制卡补发卡功能。
三、 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及时向辖区相关单位及参保群众发布通知,及时告知参保单位和群众办理业务,并注意维护好服务场所秩序。
(二)请各相关单位配合检查相关业务操作模块是否恢复正常,及时收集问题并向自治区社保局社保信息处反馈,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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