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人员过渡登记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17〕148号)和《关于下达自治区编办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置换行政编制的通知》(宁编办发〔2018〕123号)文件精神,经资格审查,西夏区信访局马丽霞、张忠民、刘金民3名同志符合登记公务员条件,经信访局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按程序对以上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至3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其中有不符合条件者,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银川市西夏区信访局举报。
举报电话为:0951-6851186
银川市西夏区信访局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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