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依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21年·21次)精神,西夏区人民政府拟对银川城市动物园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的银川市园林场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进行征收。现就相关征收补偿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范围:该项目位于银川市西夏区西部,西至西干渠、东至西环高速路出口处、南至空军铁路专线200米、北至北京西路。
二、拟规划用途:银川城市动物园项目建设。
三、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拟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违规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违反规定的不予增加补偿。
四、由银川市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对征收范围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摸底调查,并将调查摸底结果报西夏区自然资源局,由西夏区自然资源局对未经登记的房屋进行调查认定。
五、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人、使用权人他项权利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配合辖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工作人员对房屋现场进行调查摸底工作。
六、依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21年・21次)规定的“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本次拟实施的是银川城市动物园一期项目征收工作。具体征收范围:西至西干渠东侧,东至山上人家西侧五队路,南至八斗沟道路(西夏风情园跨河桥处),北至北京西路(此范围内土地现为划拨给银川市园林场管理使用的国有用地)。
联系单位:银川市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
电话: 0951—2023585
地址:西夏区丽子园北街655号城管局大楼东楼5楼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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