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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老人凭身份证即可享受惠老政策

发布日期: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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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办事大厅不再受理《老年人优待证》的印制和发放,今后,宁夏户籍老年人可直接凭身份证享受相关惠老政策。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办理的《老年人优待证》,主要用途是识别老年人身份。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规定:“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证明是否是老年人的最好证据就是身份证。此外,从现实层面讲,全国各地办理的《老年人优待证》没有统一的标准,证件规格各不相同,且各地证件不能相互识别或使用,惠老政策落实中存在诸多不便。

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取消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后,老年人享受惠老政策将更加便捷,只需出示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各级政府规定的社会优待政策,且不受地域限制。

记者了解到,根据现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宁夏老年人享有的优待政策有7项,如到医疗机构就医,优先挂号、就诊、交费、取药、住院,并免收挂号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不满65周岁老年人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免费或者半价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进入A级旅游景区免门票,优先乘坐景区内的观光车等代步工具;免费或者优惠使用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对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月不低于500元的长寿保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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