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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路街道“四举措”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落地生根

发布日期: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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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保障辖区居民的权益,怀远路街道认真谋划、精心组织,从领导干部、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四个层面着手,切实推动民法典宣传实施。

一是当好“领头雁”,做好“排头兵”。街道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坚持“会前学法十分钟”制度。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表率的同时,利用每次工作例会前的10-15分钟,集中学习民法典,,深刻领悟其中所隐含的法治精神和划时代的意义,带头用民法典精髓思想武装自己头脑,切实形成“头雁效应”。

二是教好“红领巾”,培育“好少年”。密切关注辖区青少年学习教育,在辖区中小学组织开展“春风·桃李”青少年流动普法讲堂走进校园、“民法典与青少年”专题讲座等民法典学习教育系列活动。邀请派出所民警,结合民法典中法律年龄的新规定,通过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教会青少年如何运用民法典来保护自身权益。此外,街道还以“四点半课堂”“红领巾课堂”为依托,针对辖区青少年及家长,开展“法护童心、爱佑成长”系列主题普法教育,将青少年普法触角进一步向社区和家庭延伸,切实增强辖区居民法治体验。

三是特殊“矫正法”,争上“新台阶”。街道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学习,通过民法典专题讲座,利用“十问十答”的方式讲解民法典颁布实施的现实需要和利益要求。同时提醒社区矫正对象谨记身份,遵守矫正管理制度,在进行民事活动和接受教育监管时,依法约束自己,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四是线下“同频率”,线上“共振能”。为全面提高辖区法治化治理水平,营造全民学习民法典、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的良好氛围,怀远路街道司法所成立民法典普法宣讲团,在辖区7个社区村开展巡回讲座,借助辖区法治公园、普法宣传橱窗、LED电子屏幕等宣传载体,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同时充分利用“福星普法365”线上普法微平台,发布《民法典50问》《民法典与小明》等趣味普法文章10余篇,并在村民居民微信群广泛转发,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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