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区文件

索 引 号:640105-100/2021-0010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06-03
责任部门:西夏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6-03
名 称: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西夏区2021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垂直管理单位:

现将《银川市西夏区2021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30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西夏区2021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落实《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区、市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安排部署,树立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工作理念,深入分析我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对标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精准化施策,标准化管理,协同化作战,制度化规范,严格工作标准,适应常态化考核,推动我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常态长效,确保在新一轮中央文明办的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责任领导:马宏军

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自然资源局

1.启动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实施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以改善人居环境、补齐城市短板、提升城市品质、治理城市病为核心,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建成区内道路长度与建成区面积比值等硬性指标及老旧小区更新改造等重点工作,编制文明城市建设项目及实施计划,有计划有步骤纳入年度安排组织实施,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补齐城市有机更新工作短板,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功能。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教育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2.结合15分钟生活圈的理念和要求,对现有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梳理,适时调整完善。结合现状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查漏补缺,分级配备生活所需的教育、医疗、停车、绿地等各类基本服务与公共活动空间。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棚改安置房建设,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考虑,优先配置完善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停车、绿地等公共空间。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教育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民政局、公安分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3.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保障建设,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打造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在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完成城市海绵化要求。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4.实施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对现有的楼院、街巷风貌进行改造,形成老街坊的生活原味,持续提升特色品牌,打造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结合的特色街区样板。严格城市建筑高度、风貌管控,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和建筑风格。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各相关镇街

配合单位: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二)大力改善生态环境。

责任领导:刘娜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1.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四尘共治,完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严格落实建筑工作六个百分百管控要求,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对辖区涉VOCs企业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摸清底数,逐个整治。强化柴油货车深度治理,保持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分批次推进近郊、农村无集中供热区清洁能源改造,降碳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完成区市下达的目标任务,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80%以上。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分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2.推进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消黑除臭任务,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确保城镇污水达标排放。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80%,集中处理率100%,辖区内未出现黑臭水体或黑臭水体连续减少。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配合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3.开展黄河干流、支流、重点湖库沿线排污口整治,实施日供水千吨万人农村集中式水源地安全警示、界桩隔离防护等规范化建设。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镇北堡镇

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4.组织实施西大沟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在沟道两岸种植马兰花53000墩、千屈菜53000墩、睡莲4000株;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对农业面源进行控制,减少农田退水污染,提高西大沟水质。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配合单位:综合执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5.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实施河道治理、清淤疏浚、打通阻隔、生态修复,坚决清理整治河湖四乱,加强水系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水面垃圾清捞、水草打捞等日常保洁,确保建成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加快推进银西河水质提升、典农河水生态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入黄水质持续稳定达到类以上。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配合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6.推行林长制,大力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未成林抚育及退化林改造工程,加强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等重要节点生态绿化和环境整治。实施西郊森林公园二期项目,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未成林抚育提升8500亩,完成营造林1.3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2.17%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7.加快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步伐,在主干道路和重点公园广场开展城市绿地修补,大力整治裸露空地。实施背街小巷行道树、小游园、公园及街头绿地精细化养护管理,建设峡口巷小微公园。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现状,通过修建人行步道、绿化带、休闲座椅、凉亭等便民设施,将北京西路、贺兰山西路、黄河西路等城市主干道路两侧景观林带改造提升为带状公园,方便居民休闲休憩。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0月底

(三)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责任领导:马宏军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1.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大群众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春、夏、秋、冬四季战役,着力提升村容村貌形象。协同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和生活污水处理,健全农村厕所管护运维长效机制,推广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社会化服务模式。在镇北堡镇、兴泾镇、贺兰山西路街道新建和改造提升户用厕所500户,公厕3座,实现农村无害化厕所覆盖90%以上。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配合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2.加大垃圾乱倒乱堆督导检查力度,各相关镇街连同第三方公司做好辖区垃圾清扫和清运工作,逐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常态化推动五清一绿一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推广垃圾不落地模式,不断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实现农村垃圾处理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以上。

责任单位:市容环卫服务中心、各相关镇街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3.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完善道路养护长效机制,修补路灯,补齐绿化带、隔离带绿植缺损,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芦花洲南侧路延伸、羊场公路至团结村道路等农村道路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4.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推进乡村治理建设,创建一批平安镇街、平安村庄。加大对违建、破危房屋等建筑的拆除力度,做好美丽庭院”“文明乡村等创建活动,逐步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景等一批在全国全区叫得响的品牌村庄,创建美丽庭院示范户500户。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配合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司法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四)努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责任领导:叶炜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分局

1.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放心消费在银川创建活动,有效推广线下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措施。强化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推动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提升消费投诉调解成功率和满意率。围绕食品安全、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消费痛点问题,协同开展消费维权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涉及预付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

配合单位: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2.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量达到每年5批次/千人以上,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加大对小餐饮、小作坊检查力度,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实施地产食品一品一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3.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制定预付卡管理相关制度明确有关部门职责,指导做好发卡企业的备案管理,规范预付卡经营行为。规范商场超市志愿服务站点设置,健全投诉机制,组织商场超市等窗口单位,结合岗位特点和职责,开展优质服务岗位技能培训及大比武活动,带动全行业优质服务标准化、制度化。

责任单位: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分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4.落实文明旅游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建立旅游不文明行为信息通报机制。制作旅游景区文明提醒、文明告知、文明规劝标语标牌,向A级旅游景区旅游集散中心、星级宾馆印发文明旅游宣传手册。引导旅游景区成立志愿服务小队,组织景区工作人员注册为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旅游志愿服务。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依法调解旅游者和旅行社之间的矛盾纠纷。净化景区景点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做好景区内未备案经营食品流动摊贩的监管,改善公厕卫生,提升日常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责任单位: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5.建设国家绿色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1个,自治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2个,培育专精特新绿色食品企业1家,培育名特优新绿色产品品牌1个,申报绿色食品5个。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和水务局、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分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五)加强市政设施建设维护。

责任领导:马宏军

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1.加大市政公用设施修缮力度。全面排查路灯、路名牌、垃圾箱、无障碍设施等公共设施损毁情况,规范临街商户门前台阶设置,针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路面不平整、不连续,路面破损、坑洼不平,道牙树框道砖井盖损坏、隔离设施缺损、地桩道钉影响通行等问题,及时进行整修、更换沥青路面、人行道砖、道牙、树框、检查井雨水井等市政设施。加密市政公用设施检查频次,确保背街小巷装灯率100%,亮灯率95%,分类垃圾箱桶无破损且标识完整,路名牌指向准确无破损,公共卫生间指示牌统一规范设置。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相关镇街

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2.完善体育健身运动设施。解决好城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破损、社区文化站点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持续加大老旧社区、楼院等重点、难点区位文化体育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力度,对社区公园、健身路径周边的公共体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对群众通过电话、信息平台反映的设施损坏情况及时处理,提高城市文化体育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新建西夏区射箭馆、极限运动公园、多功能运动场,建设德林村体育公园,安装健身路径10套。

责任单位: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3.完善城市路网体系,配合银川市实施文昌北街、宁朔北街、金波北街、同心北街、大连西路、沈阳西路6条城市主干道路建设工程,新建怀远路与文萃街、同心北街与健美巷2处过街天桥,畅通道路微循环,提升道路通行能力。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六)不断提升小区环境质量。

责任领导:马宏军

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1.加大老旧小区改造。按照先基础、后完善、再提升的原则,组织对34个共83.14万余平方米老旧小区的供暖、供水、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改造,实施兴华家园、测绘局家属院等1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逐步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配合单位:民政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2.加强物业行业管理。开展物业管理工作考核,结合信用等级对小区物业服务情况进行差别化巡查。对于信用等级为BC级的物业服务项目开展每个月不少于30%的巡查任务。搭建社区居民议事平台,对物业公司服务水平进行有效监督,强化街道、社区对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的考核,开展红色物业星级评定工作。定期通报物业企业信用分值,作为企业承接和续签物业合同的重要依据。力争2021年末,全区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占比达到65%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3.加大联动执法力度。对小区电动车违规充电、楼道乱堆杂物、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实行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加大对私搭乱建、飞线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在适当位置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满足居民电动车充电需求。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相关镇街

配合单位:公安分局、消防大队

完成时限:12月底

4.开展居民小区不文明养犬专项治理。对遛狗不牵绳、宠物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经劝导无效或限期未改正的,加大处罚力度,对于影响恶劣、违规饲养禁养犬只的,采取顶格处罚没收犬只等执法手段,力争2021年底我区居民小区内不文明养犬行为得到明显改善。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5.加强居民小区卫生保洁。及时清理楼栋前后、单元楼道绿地等公共区域的垃圾杂物,做到无乱贴乱画、无乱扔垃圾、无宠物粪便,楼门内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对毁坏的地砖、道路、楼门、墙面等公共设施及时进行修补、更换。合理增设停车设施,增加小区停车泊位。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相关镇街

配合单位: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七)严格道路交通监管。

责任领导:侯自强

牵头单位: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

1.持续实施疏堵提畅工程。强化交通乱点整治,全面落实网格化勤务管理机制,紧盯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和两闯(闯红灯、闯禁行)三驾(酒驾、醉驾、毒驾)四危(逆行、违法占道行驶、违法使用手机、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打击整治力度,积极营造文明有序道路交通环境。实施多杆合一、一杆多用整治,整合主要交通路口交通信号灯杆、亮工程安防监控灯杆、指示牌杆,切实减少路口杆柱林立的问题。

责任单位: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

配合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完成时限:10月底

2.加强交通秩序管理,通过专项治理、志愿者劝导、宣传警示等举措,集中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不各行其道及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随意横过道路、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

配合单位:文明办、团委、各镇街综合执法局、教育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3.加大快递外卖行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严查快递、外卖配送车辆交通违法,发布快递外卖遵纪守规文明骑手红榜,进一步提高快递外卖从业人员自律意识。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

配合单位:综合执法局、各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4.加强城市智慧化管理。丰富城市大脑功能,以雪亮工程为主体打造视频一张网,建成空间地理信息一张图,实现各类城市运行数据、视频等资源共建共享共用。推进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指挥中心与综治中心融合建设,升级、推广使用社会治理网格化平台,实现一网统管

责任单位:智慧城市运营中心

配合单位:公安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自然资源局、网信办

完成时限:12月底

(八)推进停车难乱停车整治。

责任领导:侯自强

牵头单位: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

1.盘活现有停车资源。针对公共停车泊位上杂物堆放、违法占用等情况,开展排摸整治,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全面清理擅自设置的隔离墩、隔离桩、地锁、道钉等,还公共区域于民。

责任单位: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配合单位:综合执法局、润夏公司、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7月底

2.全面评估市区内已施划的道内临时停车泊位,对影响行人、非机动车通行且周边能满足停车需求的道内临时泊位,公告后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

配合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润夏公司、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6月底

3.优化停车布局。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公共停车场做好用地预留和管控,保障停车场建设土地供给。利用空闲地、边角地腾退土地等增加停车场设置,挖潜增量,增加各类停车泊位。开展片区停车治理,综合采取增加供给、错时停车、智能管理等举措,因地制宜解决停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润夏公司

配合单位: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4.积极推进居民小区地下停车位租售并举措施,探索设置共享停车位,对广场、小区、医院、学校、商场、超市周边采取错时停车、区域差价停车等方式,多渠道破解供需矛盾。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相关镇街

配合单位: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5.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泊位向社会开放。机关事业单位在内部停车设施有余量,保证行政办公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向服务对象公开停车场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部门、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九)规范交通出行。

责任领导:白建斌、马宏军

牵头单位:公交公司、综合执法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

1.优化、调整公交线路2条,在高峰期加密公交线路5条。健全完善公交首末班机制,保障公交车正点率不低于98%。联合开展每周少开一天车等节能活动,加大绿色出行宣传引导,倡导广大市民乘坐公交车出行,争取2021年西夏区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33.5%

责任单位:西夏公交公司

配合单位:公安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

完成时限:12月底

2.开展各交通场站周边和公交站点综合整治。加大场站、站点周边环境卫生清扫力度,加强对单车运营企业日常监管,协调企业合理投放单车,做到整齐停放。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3.定期排查公交车公益广告刊播情况,确保车厢内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且完好无损,各交通场站周边、公交站点和公共交通工具上有明显的禁烟标识,根据不同公交车型,划定保洁工具存放区域。在公交站点地面施划文明乘车引导标线,开展文明交通、出行有礼志愿服务和文明劝导,引导乘客排队乘车,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

责任单位:西夏公交公司

完成时限:12月底

4.实施公交站台规范化建设。制定公交站台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对已经建有候车厅及配套休息座椅的103座站点,定期进行检查,做好日常维护,保证设施齐全有效。对目前不具备建设公交候车亭的站点,分批次逐步开展改造升级工作。

责任单位:西夏公交公司

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8月底

5.开展平安出行活动。在交通场站、高校、商圈等重点区域,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联合执法行动,督促各网约车平台公司按规定开展经营服务,引导各运输企业开展定制客运服务,有效满足群众出行需要。

责任单位: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

配合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分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十)强化环境卫生深度清洁。

责任领导:马宏军

牵头单位:市容环卫服务中心

1.规范环卫作业体系。分区域制定环境卫生保洁标准,形成机械化作业+人工巡回保洁机制,积极推进城区环卫规范精细作业覆盖面,强化地下人行通道和人行天桥保洁,深入开展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定期冲洗标准化作业。规范管理和深度清洁垃圾箱、路名牌、公共座椅、公共卫生间等城市公共设施,加强道路护栏、城市雕塑、路灯杆、路名牌、指示牌、宣传栏、配电箱、阅报栏等城市家具的日常保洁。

责任单位:市容环卫服务中心,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2.实施背街小巷净美提质整治。开展建筑物洗脸修面,治理背街小巷卫生死角、墙面破旧、占道经营、乱涂乱画、乱堆乱放等问题,将整治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城市管理长效考核。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每个街道至少确定一条背街小巷进行专项整治,样板引路,扩面推广。全面推行路长制、街长制管理模式,修订相关办法,突出日常监管,做到常态化整治,增强市容市貌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街

配合单位:综合执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3.开展公厕管理标准化行动。落实《银川市城市公厕分类管理考核标准》,开展星级公厕评比活动,促进厕所管理提档升级,确保保洁及时、设施完好、无明显异味。

责任单位:市容环卫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4.加强公园广场、绿化带卫生保洁力度,增加保洁频次、提高保洁质量,消除城市环境脏点盲区。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容环卫服务中心、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5.严查公共场所吸烟行为,落实医疗单位禁烟要求,确保非吸烟区无吸烟现象。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各部门、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6.深入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责任单位:市容环卫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部门、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十一)加强农贸(集贸、批发)市场监管。

责任领导:叶炜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分局

1.落实农贸市场经营主体制度,完善三防设施,做好农贸集贸、批发市场食品安全、产品质量、证照公示、价格公示诚信经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确保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实行生熟分离,无活禽宰杀和无售卖野生动物现象。开展市场内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监督检测,开展快速检测室建设和检测人员培训。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2.做好批发市场硬件设备设施升级,制定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升级规划方案,指导市场经营主体升级改造硬件设施,结合平安市场创建,打造1个标准化示范市场,合理确定网点布局、规模和功能,加强经营秩序、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占道经营、垃圾分类、氛围营造等管理。

责任单位: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

配合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分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3.规范农贸集贸市场垃圾分类设置。督促农贸集贸开办方管理方在市场设置垃圾分类专区,引导场内经营户分类收集、分类投放。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

配合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4.开展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周边环境和交通秩序整治,合理设置停车泊位,规范停车秩序,确保周边道路安全畅通、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

配合单位:综合执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5.开展农贸集贸、批发市场消防整治行动,落实农贸集贸、批发市场主体责任,指导市场开办方和承办方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定期举办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培训,加强消防日常监管,提高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能力,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消防大队、各相关镇街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分局、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6.完善社区菜店等配套功能,优化消费服务,开展社区蔬菜直销店智慧化改造和标准化建设,改造提升直销店10个,方便市民生活。

责任单位: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

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审批服务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十二)规范经营秩序。

责任领导:白建斌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1.加强对沿街商户的宣传和教育,切实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门前三包签订率不低于95%,履行率不低于90%。城市主干道、快速路、党政机关、中小学校园200米范围内,严禁出店经营或摆摊设点,合理增划非机动车停放区域,依法依规查处此类区域内反复出店占道经营的行为。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各相关镇街

配合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2.按照中央文明办测评体系要求,在不影响交通、不占用盲道、绿化带以及消防通道的情况下,一街一策制定具体措施,对背街小巷、小区周边、特色街区内的商户完成统一施划出店越门经营黄线。对流动摊贩进行合理疏导和人性化管理,按照不占盲道、整齐划一的原则,在非严管区域适度放开流动摊贩占道经营。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各相关镇街

配合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3.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取缔随意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加强对重点地段和区域的全天候管控,遏制流动摊贩随意占道和自发形成的各类市场回潮现象。通过以主干街道执法车辆巡查、背街小巷执法人员步行巡查、重点部位及多发地点派驻执法力量值守、早中晚错时巡查管控、多部门多层级联合执法为主的执法巡查方式,根治影响市容市貌病症顽疾。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4.严格早()市便民市场备案及规范管理,禁止在早()市设置活禽宰杀、野生动物售卖摊点。对已开办的早()市及便民市场,制定规范经营统一标准和处罚退市细则,落实小摊点食品备案管理和卫生、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市场周边交通秩序维护。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

配合单位:综合执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5.加强夜间经营管理。培育特色经济、夜间经济等消费业态多元化发展,对已打造的特色街区内商家实行规范化、制度化服务,对开办特色街区实行备案审批,未经备案的夜间经营场所一律予以取缔,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

配合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6.全力提升环境卫生服务保障水平,对夜市、流动摊点街餐饮店等集中的路段,增加清扫频次,实施高压冲洗,做到路见本色,垃圾清运及时、分类处理,无脏乱差现象。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街

配合单位:综合执法局、市容环卫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12月底

(十三)推进垃圾分类整治

责任领导:马宏军

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相关镇街

1.深入开展垃圾分类五进宣传活动,建立长效宣传机制,定期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引进市场化服务公司进驻居民小区,采取积分奖励兑换生活日用品或返还现金等方式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积极性,到2021年底实现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率100%,回收利用率达到50%以上。

责任单位:市容环卫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12月底

2.提升末端处置能力,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展示中心项目,实施餐厨垃圾扩能提升改造项目,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转运、分类处置。采取城乡环卫一体生活垃圾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1处,打造垃圾分类示范街道5条,在245个小区建立垃圾分类收集点,创建垃圾分类示范达标小区137个,在贺兰山西路街道办事处同阳新村建设多元化有机垃圾实验基地。

责任单位:市容环卫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12月底

3.推进双网融合,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与垃圾分类回收系统双网融合,实现数据共享。建立线上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机制,确保全面准确反映银川市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情况。

责任单位: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

配合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4.严格按照《银川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加大餐厨垃圾执法巡查力度,坚决取缔非法收运车辆、非法加工餐厨垃圾窝点,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相关镇街

完成时限:12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文明城市建设是提升城市品质、城市品位、城市形象,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的惠民工程。各部门、各相关镇街要切实扛起责任,认真落实《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纳入日常,坚持常抓不懈,杜绝突击应付,在注重面子整治的同时,更要向里子内涵延伸要树立担当意识、强化工作责任、坚持高标准,切实增强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查漏补缺,抓好问题整改,做到责任落实到位、人员部署到位、工作推进到位。要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制,各部门、各相关镇街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分管责任,对照文明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和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和任务清单,做到整改工作清单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问题整治有措施、可量化、能落实。

(三)创新工作机制。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牵头单位要履行好牵头抓总、统筹推进、督促检查的职责,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团结协作,杜绝推诿扯皮、拖拉疲沓。要完善激励奖惩机制,落实街巷长制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充分调动辖区特别是街道社区积极性,要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熟练掌握执法技能、办案技能,推动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

(四)狠抓任务落实。各责任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导检查,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协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文明办制定专项督查计划,按月开展专项督导,并建立通报制度,跟踪督办。宣传部门要加大整治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文明城市建设的目的、意义和内容,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各责任单位要针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

附件:文明城市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图读懂《银川市西夏区2021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