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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着力强治理优生态,在绿色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发布日期: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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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持续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决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

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监管执法,推进污染协同治理。突出抓好“四尘同治”,稳步推进赛马水泥绿色化改造提升,全面完成镇北堡镇、南梁农场燃煤锅炉清洁替代,促进大气质量稳定向好。突出抓好“五水共治”,纵深推进典农河、陈家圈沟等重点流域“清四乱”工程,确保典农河(西夏区段)水质稳定在Ⅲ类标准。突出抓好“六废联治”,开工建设固废垃圾消纳厂,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全方位落实“四水四定”,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协同推进贺兰山生态保护绿色发展(西夏区段)工程,实施贺兰山东麓森林抚育2.67万亩、矿山生态修复5000亩,湿地保有量稳定在3.38万亩以上。严厉打击贺兰山东麓盗采砂石行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贺兰山雪豹保护研究基地项目建设,让黑鹳、马麝等珍稀濒危物种依山而栖。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稳步推进“双碳双控”,单位GDP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积极争取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实施铭远环保固废处理、中石油宁夏石化油气回收异味治理等19个节能环保项目,加快石化、铸造、建材等行业绿色转型。探索“光伏+”多元化应用模式,推进闽宁750千伏变电站、沿山110千伏变电站等项目建设,新建新能源充(换)电站(桩)200个,新增分布式光伏并网20兆瓦。推动富宁村“零碳”村庄建设。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公共机构节能,让绿色低碳生活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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