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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着力强治理优生态,在绿色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发布日期: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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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监管执法,推进污染协同治理。

责任领导:杨文智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综合执法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各镇街

50.突出抓好“四尘同治”,稳步推进赛马水泥绿色化改造提升。

责任领导:杨文智

牵头单位: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

51.全面完成镇北堡镇、南梁农场燃煤锅炉清洁替代,促进大气质量稳定向好。

责任领导:朱更生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镇北堡镇、贺兰山西路街道

52.突出抓好“五水共治”,纵深推进典农河、陈家圈沟等重点流域“清四乱”工程,确保典农河(西夏区段)水质稳定在Ⅲ类标准。

责任领导:朱更生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

53.突出抓好“六废联治”,开工建设固废垃圾消纳厂,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责任领导:杨文智

牵头单位: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生态环境分局

54.全方位落实“四水四定”,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责任领导:丁志国、朱更生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

55.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责任领导:丁志国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

56.协同推进贺兰山生态保护绿色发展(西夏区段)工程,实施贺兰山东麓森林抚育2.67万亩、矿山生态修复5000亩。

责任领导:丁志国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镇北堡镇

57.湿地保有量稳定在3.38万亩以上。

责任领导:丁志国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58.严厉打击贺兰山东麓盗采砂石行为。

责任领导:丁志国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镇北堡镇、宁华路街道、怀远路街道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

59.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贺兰山雪豹保护研究基地项目建设,让黑鹳、马麝等珍稀濒危物种依山而栖。

责任单位:杨文智、丁志国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

60.稳步推进“双碳双控”,单位GDP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

责任领导:周德强、杨文智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61.积极争取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实施铭远环保固废处理、中石油宁夏石化油气回收异味治理等19个节能环保项目。

责任领导:杨文智

牵头单位: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

62.加快石化、铸造、建材等行业绿色转型。

责任领导:周德强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63.探索“光伏+”多元化应用模式,推进闽宁750千伏变电站、沿山110千伏变电站等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周德强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生态环境分局、供电公司

64.新建新能源充(换)电站(桩)200个,新增分布式光伏并网20兆瓦。

责任领导:周德强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供电公司

65.推动富宁村“零碳”村庄建设。

责任领导:朱更生

牵头单位:怀远路街道

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

66.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公共机构节能,让绿色低碳生活蔚然成风。

责任领导:马丽慧

牵头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各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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