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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情况公示一览表(第三十批)

发布日期:201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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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18年6月1日-7月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51—5986000,专门邮政信箱:银川市第18004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

  收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后,西夏区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各有关部门认真查处,。现将第三十批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附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情况公示一览表(第30批)

序号 受理
编号
地市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责任

单位

是否

办结

备注
1 1319 银川市 投诉人反映的“开元东路和文昌南街交汇处银川隆基硅有限公司夜间排放燃烧塑料味臭味气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西夏区 大气 投诉人反映的开元东路和文昌南街交汇处为企业第一和第二生产厂区,2处厂区均位于园区中部,附近无居民居住。企业生产工艺为高纯度多晶硅经电源单晶炉加热融化后拉制单晶硅棒。企业一厂年产单晶硅棒3GW,设有12个单晶车间气体排口,二厂年产单晶硅棒1.2GW,设有10个单晶车间气体排口。7月3日,西夏区组织环保分局、文昌路街道现场检查核实,根据企业生产工艺,单晶硅炉外排烟气主要成分为氩气和少量油气。其中,氩气为单晶炉保护气体,理化性质为无色无味的惰性气体,油性气体为单晶炉真空泵润滑油类循环介质,运行过程中有极少量挥发排放现象。现场检查发现企业一厂区单晶车间配套12台油气收集处理设施,二厂单晶车间配套10台油气收集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厂区内及厂界外均无特征性油气味。 基本属实 经全面核查,企业生产原料包装物为废塑料布,2处厂区每天产生废塑料3吨左右,均建设暂存库房,并分别由2家废旧物资公司收购外运,检查过程中未发现焚烧塑料痕迹。经查证相关资料,2017年11月25日,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宁夏中科安创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机构对废水、废气、噪声进行了全面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2018年7月3日夜间,环保部门协调银川市环境监测站对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并根据2处厂分布位置关系以及当时风向针对性采集气样实施监督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恶臭浓度达标,并处于标准限值50%以下。西夏区将督促企业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各项环保制度,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各产污环节的现场管控能力,减少气味排放。 西夏
区委
政府
已办结  
2 1320 银川市 投诉人反映的“银川市第十四中学对面的哆哆基餐厅无油烟净化设备,排放油烟污染”。 西夏区 大气 经调查,银川市第十四中学对面的哆哆基餐厅营业房共两层,经营范围主要是油炸小吃和薯条制作,餐厨一直使用的是万家乐家用油烟机(型号CXW-200-GL03W),烟机排烟管位于一楼厨房南侧窗户处。 属实 6月28日,该店接到12345平台群众投诉举报油烟污染问题,西夏区环保分局已责成该店迅速整改落实,将餐厅排烟管改到二楼北侧,并加装了一台静电式饮食业油烟净化器(型号LT-JD-4(4000m³/h),用于满足该店日常净化油烟需求。7月1日,该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 西夏
区委
政府
已办结  
1 1321 银川市 投诉人反映的“1.宁夏石化原渣场存在氨水大湖,氨水湖高于周围地表约2米,含高浓度氨氮,渣场周围潜水、承压水中检测到亚硝酸盐等严重超标,向渣场周围及地下渗透扩散,污染环境。2.宁夏石化现渣场实际用地面积超出批准面积2-3倍,存放粉煤灰,并借机排放污水多年。3.宁夏石化三化肥厂为高污染项目,通过将环评未通过的合成氨尿素装置与环评合格的500万吨炼油装置捆绑,在环评污水篇中关键数据、证据造假,蒙混过关(500万吨炼油设计的污水处理设施无法满足三化肥的污水处理)。环保设施建设不符合“三同时”制度,污水直排至事故应急池,将事故应急池作正常工艺池使用,违反环评批复要求”。 西夏区 大气、土壤 投诉人反映的宁夏石化三化肥厂位于银川市南绕城高速路以南的兴泾镇,紧邻宁夏石化公司炼油装置。目前,宁夏石化公司一化肥和炼油装置正常生产,二化肥2014年初因原料不足停产,三化肥试开车时因e1801换热器设备质量问题于2018年5月30日全面停车至今。宁夏石化公司渣场位于西夏区兴泾镇西北方向3公里处,主要用于贮存燃煤锅炉渣(灰),一化肥设计燃煤锅炉灰渣通过水力排渣方式输送至渣场贮存,边贮灰边外运综合利用。该渣场始建于1983年,1988年7月建成并开始贮渣(灰),初期设计容量为120万立方米。1999年,为满足第二套化肥装置贮存灰渣需求,根据项目环评要求,宁夏石化公司使用用水泥砌石对渣场围堤加高2米,增加容量约60万立方米。水泥砌石挡墙宽1.0-1.5米、高2.0米,挡墙环绕渣场四周建设,建设总周长2.2千米,挡墙砌石粒径为20-30厘米,挡墙内立面采取10-15厘米水泥硬化,挡墙防渗性能良好。 部分属实 (一)关于渣场存在氨水源污染扩散问题的调查情况。经西夏区兴泾镇政府、宁华路街道办事处、环保分局联合现场检查核实,企业对渣场实施了划区作业,增设了喷淋降尘、铺防尘网等抑尘措施。同时健全渣场管理措施,四周水泥砌石挡墙完好,设立有管理提示牌和标志。查证资料显示,2016年3月8日之前,企业曾将部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通过设置在输灰管线上的联通管道直接排至灰渣场(原设计图纸中存在该管道),2016年3月8日,企业将设置在输灰管线上的联通管道进行了封堵。2016年中央第八环保督查组转办渣场投诉问题后,企业将连接到冲灰水系统的冲灰、冲渣管线跨接管线拆除。2017年3月15日起,企业停止水力输灰方式,干灰由综合利用单位用车直接运走,渣场内再无进水,不存在投诉件中提到的氨水湖。宁夏石化公司渣场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结论显示“场地地下水主要超标项目为硫酸盐和TDS,场地土壤质量各检测项均未超标或未检出,场地土壤质量良好,因此本项目场地属轻微浸染”。企业已根据环境风险评估,已于2017年开始针对性的对渣场实施原位植物修复,目前绿植长势良好。石化渣场北侧约200米有平二支沟经过,对照2018年2月银川市环境监测站对平二支沟的水质监测,监测数据显示均合格。(二)关于渣场用地超出批准面积问题的调查情况。根据宁夏石化公司渣场用土地使用证(银国用〔1997〕第340号),批准使用面积为366939.5平方米。目前实际总使用面积概测约28万平方米(长700米、宽400米),无投诉人所反映超出批准面积2-3倍的情况。(三)关于宁夏石化三化肥厂环评及污水排入应急池问题的调查情况。宁夏石化公司三化肥厂年产45万吨合成氨/80万吨尿素装置项目已依法依规通过环评审批,并于2010年7月27日取得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宁环审发〔2010〕51号),明确三化肥厂污水送至炼油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因厂址变更,企业又于2012年10月9日取得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批复(宁环审发〔2012〕94号),并于2017年8月4日进行单机调试,2018年4月26日正式投料生产,因e1801换热器设备质量问题,三化肥厂于2018年5月30日全面停车。经核查项目环评及批复资料,三化肥厂4580项目与厂址变更前相比年废水排放量减少6吨,与炼油厂区共同设置1个废水总排口,并安装有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检查发现设施正常运行,废水达标排放后泵送至下水管网,进入银川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经核查,宁夏石化公司三化肥厂于4月26日开工投料后试车过程不稳定,将部分生产废水转入事故应急池,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5月30日全面停车后三化肥厂不再产生生产废水,企业按照废水处理要求逐步处理达标后外排,清空应急池备用,符合环保管理要求。 西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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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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