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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情况公示一览表(第三十一批)

发布日期:201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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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18年6月1日-7月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51—5986000,专门邮政信箱:银川市第18004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

  收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后,西夏区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各有关部门认真查处,。现将第三十一批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附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情况公示一览表(第31批)

序号 受理

编号

地市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责任

单位

是否

 办结

备注
1 1338 银川市 投诉人反映的“1.宁夏石化公司2017年清库过程中丢失7吨左右含重金属的催化剂,属危险化学品。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但至今无结果。2.宁夏石化公司机动处将几百吨含氧化铝和重金属镍的废催化剂未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直接倒卖。3.宁夏石化公司露天堆放大量危险废物,部分储存在文昌南街和黄河路交口的老仓库,管理不规范”。 西夏区 大气 经调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石化公司)始建于1985年,1998年从原中国石化总公司划归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05年12月,宁夏石化公司和宁夏化工厂整合重组为宁夏石化公司。2008年12月,宁夏石化公司与原宁夏炼化公司重组整合为现在的宁夏石化公司,现分为化肥厂区和炼油厂区,一化肥、二化肥、三化肥和炼油四套生产装置。化肥厂区位于北京西路,有2套化肥生产线,三化肥厂位于银川市南绕城高速路以南的兴泾镇,紧邻宁夏石化公司炼油装置。目前,宁夏石化公司一化肥和炼油装置正常生产,二化肥2014年初因原料不足停产,三化肥试开车时,因e1801换热器设备质量问题,于2018年5月30日全面停车至今。7月6日,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固体废物监察大队、西夏区环保分局对中石油宁夏石化分公司实施联合调查, 部分属实 (一)关于丢失重金属催化剂问题的调查情况。2017年,宁夏石化公司炼油装置第二个运行周期大检修,在重整装置更换含重金属催化剂核算入库时,发现粉尘催化剂数量不足,企业针对不足部分催化剂问题立即开展内部自查。经自查确认,在2014年至2017年运行周期内,约有7吨左右粉尘催化剂丢失。在自查未取得结果的情况下,企业于2017年8月7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立案调查。2017年11月初,为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企业在粉尘剂出料口安装防护栏和视频监控设施。2017年12月6日下午,监控视频发现有一人实施粉尘剂偷盗,企业及时组织抓捕,并将偷盗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2018年7月5日,企业接到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银西检公诉刑不诉〔2018〕14号),认为偷盗重金属催化剂粉尘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不予起诉。经核实,企业拟通过法律顾问,按照法定程序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要求沿现有线索继续开展深入调查,推进重金属催化剂丢失案侦破。(二)关于含氧化铝和重金属镍催化剂违规转移问题的调查情况。经环保部门核查相关环评及生产工艺,企业含氧化铝废催化剂来源于重整装置、聚丙烯装置;含镍废催化剂来源于催化裂化装置、合成氨装置等。工艺流程为:原料油在提升管反应器内,经催化剂作用发生催化裂化反应转化为油气,催化剂和油气混合物在沉降器中分离,分离后的油气在分馏塔进行产品切割,催化剂进入再生器烧焦,烧焦后的催化剂即为平衡剂(含镍),烧焦后的催化剂(约640℃)再进入提升管反应器循环使用。经核查,催化装置每年新鲜催化剂用量约1500吨,从系统内卸出的平衡剂约1000吨,由于催化装置开工需要及生产波动时补充催化剂,日常需预留大约600吨含镍平衡剂备用。含镍平衡剂因仍然具有催化作用,可回用于生产装置,企业将部分含镍平衡剂作为催化裂化装置的应急催化剂暂时备用存放,用于生产工艺中催化剂跑损时的补充和催化裂化装置停车后投料时的补充,工艺操作规程和装置开停工中均有明确规定。新建炼油厂和炼油厂大检修后投料需要大量平衡剂,需要在各炼油厂间调拨,这部分的用量每年不固定。宁夏石化公司炼油厂部分含镍平衡剂由集团公司统一调度使用,符合炼油催化裂化装置开工的特殊要求,也是炼化企业的普遍做法。2017年至今,企业已向兰州石化公司炼油厂、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奇姆肯特炼油厂(PKOP)调拨平衡剂共828吨。为满足以上需求,企业将贮存时间稍久的活性不足平衡剂归类为危险废物,严格落实申报手续,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予以规范处置。2017年和2018年,企业均依法依规落实危险废物申报手续,2017年企业含氧化铝废催化剂、含镍废催化剂分三批跨省转移至河南尉氏县宏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号:汴环许可危废字〔008〕号),跨省转移手续均落实到位。2017年企业含氧化铝废催化剂申报量543吨,产生量538.94吨,转移量530.89吨,库存量6.12吨;含镍废催化剂申报量2297吨,产生量2005.04吨,转移2004.43吨,库存为0。2018年含氧化铝废催化剂申报量217吨,产生量12.54吨,库存量18.66吨;含镍废催化剂申报量800吨,产生量为0,库存为0。企业危险废物申报、转移、处置符合管理要求,环保部门未核查到违法行为。(三)关于老仓库贮存危险废物问题的调查情况。宁夏石化公司化肥厂区有1个容量为500立方米的综合仓库,炼油厂区有1个容量为300 立方米的综合库、1个容量为400 立方米的油泥库、1个容量为400 立方米的碱渣库,分别用于贮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企业严格落实专库使用和出入登记,设立管理提示牌和标志,规章制度及管控措施健全,使用正常,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未发现投诉人反映的露天堆放危险废物情况。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文昌南街与黄河西路交叉口的老仓库为原小氮肥厂旧库房,目前被宁夏石化公司作为应急物资类库房使用,用于临时存放部分更换后的闲置设备和备用物资,平衡剂更换后作为备用物资,在小氮肥老仓库临时存放,现场检查企业对库房实施封闭措施,并严格落实库管及出入登记制度。经调阅库管资料,企业2016年库存平衡剂1752吨,2017年至2018年产生平衡剂1257吨,共计入库3007吨;2017年调拨宝众公司213吨,2018年调拨宝众公司61吨、调拨PK项目554吨,共计调拨828吨,2017年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处置1775吨,目前库存平衡剂404吨,库存平衡剂为催化装置应急备用物资,出库入库手续齐全,账实相符。 西夏
区委
政府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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