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11640103585363623N/2025-00080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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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5-08-0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安全生产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推动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全员参与事故隐患排查的主动性、积极性,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火墙”,积极引导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事故隐患早发现、早整治、早消除,防范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选取西夏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事例进行公布。
案例一:2025年1月3日,中石油宁夏石化公司公用工程部401单元污泥泵401-P-701C解体检修。维修人员在执行能量隔离确认时发现,标识为P-701C的现场操作柱指示灯显示设备运行中,断电禁动签挂在标识为P-701B的现场操作柱。经确认为P-701B和701C操作柱位号牌相互标错了位置,导致能量隔离执行错误。该隐患误导操作人员错误启停设备,可能会导致机械伤害事故发生。此隐患的发现,避免了误操作及机械伤害事故的风险,公司给予举报员工1000元奖励资金。
案例二:2025年4月8日,中石油宁夏石化分公司钳工厂房在使用50T桥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设备员检查发现存在侧向吊重物时,钢丝绳过大的角度使动滑轮组钢丝绳跳出螺旋槽一侧,存在较大风险,随即停止吊装作业后,联系维保单位对跳出螺旋槽钢丝绳进行拆装、检查,将钢丝绳理顺,确认钢丝绳能够正常通过各滑轮组。依据公司内部报告奖励管理办法,给予设备员200元奖励资金。
案例三:2025年6月11日,中石化银川油库员工许某某发现T-110罐(柴油)投入运行后人孔法兰处有油污,经排查认为人孔法兰密封垫损坏,存在油品泄漏隐患,便立即上报油库主任。油库主任在确认报告隐患情况属实后,随即上报请示公司后更换人孔密封垫,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银川油库根据《银川油库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对许某某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安全分值20分的奖励,折合人民币500元绩效奖励。
案例四:2025年7月8日,鲁宁石油兴洲加油站员工杨某某在执行每日巡查任务时,发现4#加油机的可燃气体报警器处于无电状态。本人第一时间将该情况上报给站内值班经理,值班经理接到报告后,立即对该报警器进行检查,确认其电子器件已失效,无法正常发挥监测作用,可能导致可燃气体泄漏不能察觉,存在监测预警设施设备安全风险。值班经理随即联系安装公司,迅速对设备进行更换,消除其隐患。公司依据《加油站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给予杨某某现金300元的奖励。
案例五:2025年7月15日,东平县鲁亚加油站银川站员工韩某某。发现油库4号罐旁,经雨水冲刷有小面积微塌陷的情况,立即上报站长。站长联系施工方将塌陷的区域进行施工维修,消除此处安全隐患。公司领导根据企业内部奖励机制,给予韩某某100元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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