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3585363623N/2025-00068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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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5-06-16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部门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辖区各企业:
近日同心县发生一起3人落水溺亡事故,自治区相关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全力以赴搜救落水人员,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为确保广大学生、市民的人身安全,避免溺水事件再次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防溺水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防溺水工作认识
随着夏季来临,气温逐渐上升,预防溺水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从以上溺水事件中汲取教训,充分认识做好防范溺水事件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生命至上意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决摒弃旁观者、局外人错误心态,积极主动担当作为,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对各类水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本辖区、本行业所辖水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各类水域安全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进行整改,坚决遏制溺水事件的发生。
二、织密织牢防溺水安全保护网
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统筹、协调、动员、组织、管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对存在溺水隐患的河流、水库、沟渠、池塘、水坑等场所,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危险水域存在溺亡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要对易发生溺水事件的典农河等河道、水库、沟渠等重点水域进行全面的隐患摸底排查,督促责任单位在河道、水库、沟渠等重点水域设立防溺水宣传标识牌和禁止游泳、戏水、钓鱼、游玩等危险行为的警示牌并加强重点水域的巡查和防溺水劝导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要加强对建设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督促建设施工单位规范建设施工行为,禁止违规堆土围塘,形成积水的深坑和洼地,在蓄水池周围加装护栏并设立安全警示牌,及时回填开挖形成的水坑。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自然资源局要督促景区、公园在湖泊、湿地、垂钓中心醒目位置装设提示、警示牌,张贴宣传标语,增设救生装备(如救生圈、救生衣、长竹杆、救生艇等);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制止进入水域戏水、游泳的人员。教育局要做好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紧盯留守儿童、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监管缺失未成年人和自控能力较差学生等重点对象,利用校园广播、学校网站、校报校刊、墙报、黑板报、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各镇(街)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网格化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辖区池塘、河湖等水域的日常监管和安全巡查、检查,全面整治存在溺水隐患的危险水域。其他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行业领域内的各类水面加强监督管理,防范溺水事件发生。辖区各大酒庄及涉及储水相关工贸企业,要及时对蓄水池等设施加强排查,明确专人管护,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三、做好防溺水事件应对处置
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户外显示屏等方式做好水面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宣传普及水面安全防范知识和溺水自救措施,提高市民群众防溺水安全意识和溺水自救能力。要将防溺水应急处置纳入防汛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情景式”演练,模拟夜间溺水搜救、山洪被困救援等场景,强化公安、消防、卫健等部门协同机制。农水部门加强雨情、水情监测,通过短信、应急广播实时发布河道水位、水库泄洪信息,在暴雨橙色预警以上时段,提前通知镇街、学校、景区做好人员转移。严格落实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如实上报相关情况,采取安全有效救援措施,最大程度降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银川市西夏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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