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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3585363623N/2025-00014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1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督查检查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银川市西夏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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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法定职责,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切实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西夏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任务目标

(一)工作任务。紧扣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强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自身建设,突出重点、盯死看牢关键环节、重点部位,举一反三排查容易被忽视的“小部位”和不经意冒出的“小隐患”,持续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的精准度、权威性和震慑力,充分运用专项执法、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西夏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按照属地监管为主、分类分级执法要求,结合企业特点及相关行业领域事故发生规律,突出重点问题及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确定具体的监督检查事项。对纳入本年度监管计划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覆盖率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和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责令限期整改的复查率和立案调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件按期结案率达100%。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序实施,推动实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持续下降。

二、监督检查安排

(一)监督检查分类

1.重点企业监督检查。主要为涉及重点监管的非煤矿山、重点工贸、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企业。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非煤矿山,涉及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使用企业,金属冶炼企业,涉爆粉尘和涉氨制冷企业,涉及重点监管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3)列为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企业;

(4)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

(5)上年度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在各类媒体曝光的企业。

2.一般(专项)监督检查。除了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行业、季节和敏感时段等特点确定检查对象,由各业务室(队)按照监督检查计划落实。对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已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适当减少检查频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条件较差的一般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增加检查频次,必要时纳入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管理。

(二)监督检查内容、频次及方式

1.监督检查内容。

检查的内容主要依据《银川市西夏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所列事项确定: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2)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安全资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4)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5)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6)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4)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的事项;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2.监督检查频次。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综合评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投入、工艺和设备安全等运行状况、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和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对非煤矿山按照安全风险等级评定结果确定检查次数,对A级非煤矿山全年至少检查3次,对B级非煤矿山全年至少检查4次,对C级非煤矿山全年至少检查6次,对D级非煤矿山全年至少检查7次;对危险化学品、工贸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全年检查一般不少于3次;对一般监督检查单位全年检查至少1次。

3.监督检查方式。安全生产行政检查人员可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采取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联合执法检查、“双随机”执法检查及处理举报投诉事项等形式,按照有关规定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三、监督检查任务分工

2025年度全年计划监督检查企业不少于40家。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共30家,占年度监督检查企业的75%;一般监督检查企业10家,占年度监督检查企业的25%,具体见《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名单》(附件1)。

(一)重点监督检查任务分工。重点监督检查的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工贸行业经营单位分别由安监室、执法大队牵头组织检查,按照分工各自完成。

(二)一般监督检查任务分工。一般监督检查企业由各科室按照行业、企业特点和时间安排情况,采取重点突出、行业兼顾原则,自行确定检查企业、时间及频次。“双随机”抽查纳入一般监督检查计划;各类专项检查、督查等工作纳入一般监督检查单位次数统计。

四、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2025年,银川市西夏区应急管理局共有安全监管执法人员12人(局长1人,分管副局长2人,执法人员9人)、技术监察员6人。纳入2025年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共15人,占比83%,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70%”的要求。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3675个工作日。2025年全年共365天,双休日89天,法定节假日31天,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20=245天。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245天)×执法人员数量(15人)=3675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1355个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开展应急管理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开展应急管理领域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等工作占用的工作日。

参照前三年相关业务工作量统计平均数,结合2025年工作实际,测算2025年其他执法工作日为1355天。

3.非执法工作日:1200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参加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及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占用的工作日。

参照前三年统计平均数,结合2025年工作实际,测算2025年非执法工作日为1200天。

4.监督检查工作日:1120个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3675)-其他执法工作日(1355)-非执法工作日(1200)=1120个工作日。

按检查(含复查)每家企业派2名执法人员,平均占用5个工作日(含部分执法检查后复查、立案查处所需工作日)计算,2025年,我局监督检查工作日检查数=监督检查工作日(1120)÷[每次执法参与人数(2)×历时工作日(5)]=112家次。

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的具体测算情况见《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表》(附件2)。

其中:

(1)重点检查960个工作日,约占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的86%,符合重点检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0%的要求。

(2)一般检查160个工作日,约占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的14%。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局各业务科室要严格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工作,切实压实执法责任,充分做好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妥善处理好其他执法和非执法工作事项,确保计划顺利实施。二是规范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更透明、程序更严谨、取证更规范、裁量更合规、过程全闭环,不断促进执法活动制度化、规范化。三是严格精准执法。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严格“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确保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及时“全员进网”,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精准有效,依法严查企业主要负责人不依法履职、缺位失职等违法行为,督促相关责任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四是严格检查纪律。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确保廉洁、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努力维护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良好形象。

附件:1.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2.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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