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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3585363623N/2022-00023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2-1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应急管理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西夏区召开基层应急能力规范化建设动员部署会

发布日期: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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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党委《关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及六个配套《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切实加强镇(街)、村(社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有效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统筹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能力提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月10日下午,西夏区组织召开了全区基层应急能力规范化建设动员部署会,西夏区应急、住建、消防、农水、综合执法、公安等15个相关部门及两镇七街、33个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共56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篇学习了自治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应急指办发〔2021〕2号)和自治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开展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管理能力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应急指办发〔2021〕16号)精神,明确了创建标准。基层镇(街)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要达到“六有”,即: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演练;基层村(社区)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要达到“三有”,即: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明确了完成时限,到2022年12月底前,所有镇(街)、村(社区)应急能力规范化建设实现全覆盖,达到100%。

会议提出具体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是落实中央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重要举措。各参会同志要第一时间将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传达给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督促将基层应急能力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本部门议事日程,列入本单位主要会议研究决定。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基层应急能力规范化建设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镇(街)、村(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2号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各层级创建标准,加快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步伐,确保按要求完成创建任务。三要制定完成时限。各镇(街)、村(社区)要制定时间表,开启“倒计时”模式,确定每一个时间段完成的工作任务,宁可提前、不可滞后,实现2022年12月底前本单位应急能力规范化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并验收通过。四要开展查漏补缺。各镇(街)、村(社区)在创建过程中要紧紧围绕文件精神对标对表,在人、财、物力具备条件下可适当拓展拔高创建标准,不准降低标准,对一个阶段完成的事项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漏补缺,努力实现基层应急能力规范化建设工作速度、质量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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