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3585363623N/2025-00072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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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5-07-18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应急管理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18日白天到夜间,全市雷阵雨转中雨(10-25毫米),贺兰山沿山可达大雨(25-40毫米),局地伴有短时强降水(10-30毫米/小时),主要降水时段在18日下午到前半夜;19日白天全市阵雨或小雨(0.1-5毫米)。此次强降雨将引发贺兰山东麓山洪,对城市运行、公众出行有不利影响,为做好山洪、内涝防范应对工作,现提示如下:
一、农水部门要做好山洪监测,及时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开展临灾预警“叫应”;督促酒庄企业和防洪工程施工单位停工停业,及时撤离人员、机械,同时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加大水库、拦洪库、蓄水池、淤地坝、泄洪沟道、防洪堤等巡查检查,做好水利工程防洪安全检查和调度运行工作,在重点部位前置抢险物资机械队伍;第一时间将天气预警信息传递到农户,提早做好应对防范准备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灾情核查、汇总、上报工作。
二、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及时精准发布预警信息,开展临灾预警“叫应”,指导做好地质灾害险情排查和应急处置,督促落实防范应对措施。
三、文旅部门要第一时间将天气预警信息传递到各个景区、民宿、农家乐等,坚决落实“关停撤”措施,坚决转移撤离游客和工作人员,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四、综合执法部门要提前督促有关单位预腾空排水管道、泵站集水池、雨水调蓄池,做好削峰准备;要加强道路易涝积水点等重点部位巡查检查,提前精准布置排涝抢险物资装备及队伍,提前给积水找好出路,确保积水排涝顺畅;要视情对市政工地尤其是开挖的深基槽采取停工措施。
五、住建、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加强下穿隧道涵洞立交桥等重点部位巡查检查,提前精准布置排涝抢险物资装备及队伍,要视情对建筑工地采取停工措施。要强化道路积水安全管控,加强桥梁、道路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测,提前在过水路面等危险路段布设警力、人员、机械,确保突发情况第一时间管制交通、疏导车辆、清理路面,严防人员受困、车辆受阻。
六、应急管理部门要统筹防汛专业救援力量、社会救援力量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提前向重点部位调拨防汛应急物资,督促、指导危化、非煤矿山、工贸等企业消除防汛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七、工科部门要及时向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八、宣传部门接到预报预警、应急响应后,立即通过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发布预警和响应提示、交通路况、避险减灾措施等信息,提升群众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
九、各镇街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快速处置、上报暴雨洪涝灾情险情,确保上下联络速递、信息互通、突发情况高效应对。要对防汛装备维护保养补充燃料,对辖区下水通道、排水沟渠等重要节点部位进行巡查检查,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各重点内涝点应急处置人员随时备勤待命。镇北堡镇、怀远路街道、宁华路街道要高度重视沿山降雨、山洪防御工作,提前转移人员,做好安置点及防洪准备工作,对重点防洪段做好巡查,确保防范应对有力有序有效。
十、其他相关部门依据各自相关职责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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