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40103585363623N/2026-00027 | 文号 | |
|---|---|---|---|
| 发布日期 | 2026-03-04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所属分类 | 重点工作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持续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不断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西夏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按照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的要求,结合企业特点及相关行业领域事故发生规律,突出重点问题及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确定具体的监督检查事项。对纳入本年度监管计划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覆盖率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和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责令限期整改的复查率和立案调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件按期结案率达100%。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序实施,推动实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持续下降。
(二)主要任务。紧扣2026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扎实开展“让标准操作成为安全生产工作习惯”活动,深入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落实,切实整治生产经营单位习惯性“违章”屡查屡犯、“三违”行为禁而不绝等顽瘴痼疾,充分运用专项执法、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持续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的精准度、权威性和震慑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监督检查的分类、方法和内容、频次
(一)监督检查的分类
监督检查主要由安监室、执法大队承担。根据检查方法和检查目的,分为重点监督检查、一般监督检查两类。全年确定检查共49家,其中,重点监督检查企业30家,占年度监督检查企业的61.2%,符合重点检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0%的要求;一般监督检查企业19家,占年度监督检查企业的38.8%,具体见《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1.重点监督检查企业。主要为重点监管的非煤矿山、工贸、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企业。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非煤矿山,涉及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使用企业,金属冶炼企业,涉爆粉尘和涉氨制冷企业,涉及重点监管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3)列为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企业;
(4)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
(5)上年度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在各类媒体曝光的企业。
2.一般监督检查企业。除了纳入重点监督检查企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行业、季节和敏感时段等特点确定检查对象,一般监督检查单位由相关室(队)根据要求以随机抽查方式确定。
(二)监督检查的方法和内容
安全生产行政检查人员可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通过现场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必要时可以采取查验、检验、鉴定、勘验、登记、统计等方式了解情况。检查的内容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所制定的《银川市西夏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所列事项确定: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2.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安全资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4.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5.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6.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4.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的事项;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三)执法检查的频率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综合评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投入、工艺和设备安全等运行状况、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和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严格落实执法检查前“扫码入企”要求,对重点监督检查企业中高危行业领域全年检查3次、非高危行业领域全年检查2次(其中,标准化一级企业全年检查1次);对一般监督检查企业全年检查1次。对A级非煤矿山全年至少检查2次,对B级非煤矿山全年至少检查3次,对C级非煤矿山全年至少检查4次(详见附件1)。同时,根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特点、规律、生产运营情况适时开展监督检查,重要时期、重点时段按照有关要求报备后可以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目前,银川市西夏区应急管理局共有安全监管执法人员14人,暂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新考录人员2人,其余12人均能够具体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执法,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占比85.7%,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的要求。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952日)
依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要求:
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246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局行政执法人员总数=246×12=2952个工作日。
其中:(1)全年总天数365天;
(2)法定节假日119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估算(1020日)
1.开展应急管理综合监管:预计需400个工作日;
2.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预计需90个工作日;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预计需60个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预计需90个工作日;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预计需90个工作日;
6.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预计需90个工作日;
7.完成西夏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需100个工作日;
8.指导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标准化建设等:预计需100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估算(1040日)
1.机关值班:预计需48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需220个工作日;
3.参加党群活动:预计需100个工作日;
4.病假、事假:预计需90个工作日;
5.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规定,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总安排:预计需150个工作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估算(892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2952-1020-1040=892日。
按检查(含复查)每家企业派2名执法人员,平均占用5个工作日(含部分执法检查后复查、立案查处所需工作日)计算,2026年,我局监督检查工作日检查数=监督检查工作日(892)÷[每次执法参与人数(2)×历时工作日(5)]=89家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制度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措施,全局各业务室(队)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妥善处理好其他执法和非执法工作事项,确保计划顺利完成。
(二)规范文明执法。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做到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加强“互联网+执法”“扫码入企”的应用,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更透明、程序更严谨、取证更规范、裁量更合规、过程全闭环。
(三)严格精准执法。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外包作业,动火、有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重大危险源管控等薄弱环节,将重大事故隐患、企业安全培训、“三违”行为作为监督检查的必查内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确保廉洁、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努力维护好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权威地位和队伍的良好形象,严格把握立案查处标准,严格行政执法有关程序性规定,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
附件: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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