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105-211/2018-34537 | 文号 | |
|---|---|---|---|
| 发布日期 | 2018-07-04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所属分类 | 部门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拆迁安置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人员的行政作风,增强勤政、廉政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是克己奉公,不以权谋私,要做到严守法纪,坚持原则,反对假公济私,弄虚作假。
二是要公开办事制度,增强征地拆迁工作的透明度,不准利用职权弄虚作假、隐私舞弊。
三是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在各项征地拆迁工作当中,不能接受馈赠和宴请等,确因特殊情况,可由单位安排工作餐,个人不得提出超标准接待要求。
四是要遵守财经纪律,不准截留、克扣、私分征地、拆迁补偿费、奖励费及其他专项费用。
五是要勤政为民,不可以为难群众,损害被征地人、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六是要简政务实,团结协作,提高工作效率,不准扯皮推诿,延误征地拆迁工作。
七是领导要率先垂范,清正廉洁,处事公道,奖罚分明,对于歪风邪气、工作不负责任、只打个人小算盘的人要敢抓敢管,不回避矛盾;干实事,讲实效,提倡顾全大局,反对各行其事和闹无原则纠纷。
八是将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中,结合政务公开和岗位责任制进行检查和考核,每年检查评比一次廉政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九是加强监督。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检查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若有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并接受组织上的监督。同时做到三个结合:即群众监督与领导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基层监督与上级监督相结合,以保证各项廉政规定得到落实。
十是实行定期走访制度,征求意见,及时改进工作,推动廉政建设。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办党支部将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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