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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2-00005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0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土地整理中心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银川市公安局综合实战训练基地项目国有土地上附着物征收(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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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变更银川市公安局综合实战训练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银审服(批)发〔2021〕34号)《银川市公安局关于综合实战训练基地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函》(银公函〔2021〕98号)《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银川市公安局综合实战训练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银审服(批)发〔2021〕100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银川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统筹推进规划目标任务落地落实的通知》(银政办发〔2021〕52号)《银川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年12月7日第144期)文件精神,为实施银川市公安局综合实战训练基地项目,西夏区人民政府拟对该项目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上附着物进行征收。就相关征收补偿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该项目位于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西南方,西至泄洪沟、东至猪场路、南至云山路。本次征收涉及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人民政府管辖范围内国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面积约合826.73亩。

二、拟规划用途:银川市公安局综合实战训练基地项目。

三、拟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抢种等违规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对增加部分不予补偿。

四、由银川市公安局、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人民政府、银川市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宁夏广信德测绘工程有限公司、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宁夏华恒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依法对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及土地上附着物进行调查摸底。

五、预公告发布之后,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房屋使用权人应配合辖区征收部门工作人员对国有土地上附着物现场进行调查摸底工作。

联系单位:银川市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

电  话:0951-2023607

地  址:西夏区丽子园北街655号城管局大楼东楼5楼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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