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40103MB1F702749/2023-00013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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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06-02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部门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关于银川市西夏区新干公路周边生态恢复综合整治项目拆迁事宜的函》(银自然资函〔2023〕18号)文件精神,为实施银川市西夏区新干公路周边生态恢复综合整治项目,现就该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作出征收决定:
一、征收范围
该项目位于西夏区套门沟,东侧紧邻110国道绿化带、西侧为新干公路外延50米、南侧距新干公路70米,北侧紧邻新干公路绿化带,新干公路从项目区中间穿过。项目占地面积191.79亩,土地为国有土地,土地不予征收,只做绿化,土地权属、性质不变。
二、征收部门及其委托实施单位
征收部门:银川市西夏区宁华路街道办事处
委托实施单位:银川市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
三、征收补偿签约期限
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
四、征收补偿方案
按照《银川市西夏区新干公路周边生态恢复综合整治项目涉及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方案》执行。
五、被征收人如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银川市西夏区新干公路周边生态恢复综合整治项目涉及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方案
监督举报电话:2023607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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