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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 2023-06-26 14:35 字体:[]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银川市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制定《银川市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银川市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银川市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cxixia.gov.cn)进行查阅。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主要内容。

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2.部门文件(主要包括以本部门文件公布的地方性法规、由本部门制定的政府规章及文件;以机关办公室名义发布或者机关办公室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范性文件;

4.政策解读;

5.重点工作;

6.热点回应;

7.重要会议;

8.议案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9.其他(主要包括各办公室其他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公开主要渠道。

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的形式,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ycxixia.gov.cn/,以及部门政务微博、公示栏、报刊等载体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的相关政府信息。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不公开以下信息: 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而未经批准的信息;4.需要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的信息,以及需要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的信息;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公开的信息。

(二)受理机构。

银川市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街655号西夏区综合执法局东面楼五楼517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咨询电话:0951-2023609。

(三)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也可到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设立的“银川市西夏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点”现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到西夏区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或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3.网络申请。申请人向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银川市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西夏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登陆“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的页面,按照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反馈查询码用来查询办理结果。

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索引号、信息名称、发布机构、内容概述、信息生成日期、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以上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均应填写《银川市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该《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登陆“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机关暂不受理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的申请。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并登记后,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或更改、补充;对于要件完备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同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就同一申请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答复。

申请人申请公开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收费标准。

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方式

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咨询电话:0951—2023609,传真号码:0951—2023586,通信地址: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街655号东侧楼5楼517办公室,邮政编码750021,邮箱:xxqchaiqianban@163.com.接待投诉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提出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注:申办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