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105-108/2020-00037 | 文号 | 银西财发〔2020〕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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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0-05-19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部门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财政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镇北堡镇人民政府、兴泾镇人民政府、贺兰山西路街道办事处: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19〕688号)文件,经实地查看项目、审核相关资料、通过筛选,现将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建设项目及奖补资金计划予以下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项目管理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请你单位严格把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执行项目招标制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单位施工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坚持项目公示制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项目要全程公开公示,督促乡村组织依据村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在村内公示项目内容、投资概算、资金来源与使用、项目决算及验收结果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严格资金管理
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项目单位要严格管理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进度及时申请支付资金,不得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对违规使用资金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认真做好项目审计结算工作
为确保农村综合改革建设项目取得实效,项目完工验收后,及时组织审计决算,并做好资金结算工作,将实施的项目资料收集归档,规范管理,长期保存。
四、加大项目监督检查力度
对违反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的,财政将不予兑付奖补资金;对弄虚作假,套取奖补资金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委,并收回奖补资金。
银川市西夏区财政局
2020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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