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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5/2018-05097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2-0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预算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银川市西夏区财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银川市西夏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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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夏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西夏区财政局是区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国家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能如下:

  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审查全区财政、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财政管理体制,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全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全区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年度预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指导和监督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组织执行全区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全区固定资产,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拟订固定资产的登记、调拨、处置、报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统计、分析。

  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管理。

  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按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

  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负责财政宣传、信息和调研工作,制定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预算编制原则,西夏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西夏区财政局本级、西夏区会计核算中心中心两家单位。西夏区财政局内设办公室、预算、国库、行财、经建、农业、教科文、社保、监察9个职能科室。西夏区财政局现有行政编制数7人,工勤事业编制1人,现实有行政编制4人,工勤事业编制1人。公岗人员2名,大学生志愿者3名,复转军人2人,分流人员1人。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西夏区财政局是本级预算,是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下设西夏区会计核算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表1—表9请点击下载)

 

第三部分   西夏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西夏区财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西夏区财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3.99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3.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预算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7.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8万元。 

  二、关于西夏区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西夏区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  123.99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减少73.7万元,下降37.28%。其中: 

  人员经费91.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54万元、津贴补贴19.83万元、奖金9.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9.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3.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9万元、住房公积金6.08万元、医疗费0.4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5万元,其中妇女卫生费0.21万元,遗属生活费0.75万元。 

  公用经费32.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31万元、差旅费0.84万元、工会经费0.39万元、邮电费1.1万元、委托业务费2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西夏区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30万元,其中: 

   按政府收支科目201类2018年预算30万元。 

  其中: 1、201类06款01项财政事业经费5万元;2、201类06款05项财政国库业务5万元;3、201类06款06项财政监察20万元; 

  三、关于西夏区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西夏区财政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8年减少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万元。 

   四、关于西夏区财政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西夏区财政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关于西夏区财政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西夏区财政局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123.99万元,支出总预算123.99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上年结转0万元,占0%;财政拨款收入123.9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93.99万元,占75.8%;项目支出30万元,占24.2%;。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西夏区财政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15万元,下降58.3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西夏区财政局无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资金预算由财政局统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西夏区财政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辆,价值23.79万元,已交付机关事务局管理; 

  无所属单位房屋 、土地、车辆、办公家具、其他资产等。

 

第四部分    西夏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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