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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5-208/2020-00113 文号 银西怀办发〔2020〕16号
发布日期 2020-04-1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镇/街政府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党政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0年“无毒社区(村居)” 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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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

根据《无毒社区(村居)创建办法》规定,银川市禁毒办决定在全市开展2020年“无毒社区(村居)”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及范围

符合《银川市“无毒社区(村居)”创建办法》和《无毒社区(村居)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要求的全市行政规划社区(村居)。

二、 申报时间

各社区(村居)负责本辖区“无毒社区(村居)”创建申报工作,对标《无毒社区(村居)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社区(村居)确定申报名单及级别,于2020年4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街道办事处。

三、 申报程序

(一)申报原则。“无毒社区(村居)”创建及申报,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开展,城镇以社区为基本单位,农村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对于人户分离的吸毒人员,坚持“以户籍地为主,居住地为辅”的原则。

(二)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社区(村居)。符合申报条件的社区(村居)填报《银川市无毒社区(村居)申报表》,由各乡镇、街道按照申报要求,核准申报级别,进行初审,向西夏区禁毒办推荐申报,西夏区禁毒办核查审批,统一向市禁毒办申报。市禁毒办依据《无毒社区(村居)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开展考核验收,通过验收的社区(村居),命名授予“一级(二级)无毒社区(村居)”称号。

2.已授予银川市“无毒社区(村居)”称号的社区(村居)。已授牌命名的社区(村居)要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按照《“无毒社区(村居)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如有以下情形,要作出变更级别申报。一是二级“无毒社区(村居)”升级为一级“无毒社区(村居)”,该社区(村居)内户籍人口无贩毒、制毒、种植毒品原植物等涉毒违法犯罪行为且无吸毒人员(不包含死亡、出国出境、戒断三年未复吸人员),符合一级无毒社区(村居)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作升级申报。二是一级“无毒社区(村居)降级为二级“无毒社区(村居)”,该社区(村居)户籍人口新增5名以内吸毒人员(不包含死亡、出国出境、戒断三年未复吸人员),同时各项工作仍符合二级无毒社区(村居)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作降级申报;三是撤销已授予的一级、二级“无毒社区(村居)”称号,该社区(村居)户籍人口吸毒人员(不包含死亡、出国出境、戒断三年未复吸人员)均超过5人,且均不符合一级、二级无毒社区(村居)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作撤销称号申报。

街道将对所有已授予“无毒社区(村居)”称号的社区进行复查初审,对已与当前创建标准不相符的社区作出升级、降级、撤销称号的级别变更申报,西夏区禁毒办进行复检,作出升级、降级、撤销称号的评定意见,统一向市禁毒办申报,市禁毒办将依据《无毒社区(村居)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开展复查评定,最终作出保留、升级、降级、撤销评定的决定。降级、撤销称号的社区(村居)要上报自查分析报告,找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于被撤销“无毒社区(村居)”称号的社区(村居),由各县(市)区禁毒办收回颁发的牌匾。

变更“无毒社区(村居)”称号的,填报《银川市无毒社区(村居)申报表》,在申报级别中填写变更字样,在主要事迹中写明变更的原因。

四、 工作要求

各社区(村居)在创建中,要做到“五个不发生”,不发生制造毒品案件或者制造制毒物品案件;不发生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不发生影响较为恶劣的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不发生脱管失控吸毒人员引起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在校中小学生吸毒案事件,实行一票否决。

街道对创建工作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复查,建立创建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统筹抓好当地创建申报和复查工作。

 附件:1.银川市一级无毒社区(村居)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2.银川市二级无毒社区(村居)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3.银川市无毒社区(村居)申报表




                               银川市西夏区怀远路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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