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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3MB0T59922G/2026-00062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3-2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镇/街政府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怀远路街道综合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银川市西夏区怀远路街道办事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方案

发布日期: 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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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街道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确保在发生森林火灾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怀远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重点关注1个村、5个涉农社区管辖的林区)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城市社区涉及毗邻林区的边缘地带参照执行。

(三)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方针,实行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科学扑救、协同联动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怀远路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指挥部”)

总指挥(双总指挥,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工负责)、副总指挥、成员单位:街道各办中心、各社区(村)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应急响应;根据需要,协调调动街道各类扑火力量和资源;研究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森防指报告火情信息及应急处置情况;落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街道指挥部办公室

设在街道农业中心,负责日常工作。主任由农业中心主任兼任,电话:0951-5097356。

主要职责:执行街道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组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演练;监测火情、接收报警、发布预警信息;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落实职责;收集、汇总、上报火情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组织火灾调查评估和总结。

(三)现场指挥部

发生森林火灾时,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由赶赴火场的最高级别街道领导担任现场指挥长,相关村(社区)负责人、街道各中心负责人、扑火队伍负责人等为成员。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火场指挥调度;研判火场态势,制定扑救方案;统筹调配现场扑火力量、装备和物资;落实扑火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及时向街道指挥部报告火场动态和扑救进展。

(四)扑火力量构成与分工

1.第一梯队(初期处置与向导):由起火点所在的村(社区)的防火队伍及责任护林员组成。他们是第一时间发现和报告火情的关键力量。

主要职责:立即核实火情并报告;利用地形熟、距离近的优势,携带简便工具(如二号工具、铁锹等)进行初期扑打和火场周边清理,控制火势蔓延。为后续增援力量担任向导,指引最佳行进路线和水源位置。

2.第二梯队(街道机动增援):由街道农业中心牵头,抽调其他非起火村(社区)的防火队伍骨干、街道部分应急队伍组成。

主要职责:在街道指挥部指令下,迅速集结,携带风力灭火机、水泵等专业装备赶赴火场,增援第一梯队,实施重点扑救。

3.第三梯队(支援与后备):由街道内其余防火应急队伍及动员的组织性强的干部群众组成。

主要职责:作为后备力量,负责物资运输、开设隔离带、现场秩序维护、后勤保障等辅助任务,或根据火场需要投入扑救。

4.协调联动力量:当火势较大,超出街道扑救能力时,由街道指挥部立即申请区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消防救援队伍、驻地武警等力量支援,并做好接应和协同配合。

三、应急处置流程

(一)火情发现与报告(第一时间)

1.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及街道值班室报告。

2.护林员、村(社区)巡查人员或防火队伍发现火情,须立即核实(地点、范围、树种、风向、有无人员受困等),并同步向村(社区)负责人和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农业中心)报告。

3.街道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迅速核实,立即向带班领导和指挥长报告。根据火情初步判断,指挥长决定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二)先期处置(15分钟内)

1.起火点所在的村(社区)负责人立即组织本辖区第一梯队力量(防火队伍、护林员),携带就近储备的扑火工具,赶赴火场。

2.村(社区)负责人或指定人员担任现场初期指挥,组织力量尝试扑打明火、清理火线边缘,并安排专人监视火势发展和风向变化。

3.疏散火场周边无关人员,必要时疏散受威胁居民点人员(特别是涉农社区、村的散居户),确保人员安全。

4.开辟安全区域和撤离通道。

(三)应急响应与组织扑救(启动响应后)

1.街道指挥部立即运转,指挥长或副指挥长赶赴现场或坐镇指挥中心。

2.现场指挥部在火场附近安全地带成立,统一悬挂标识。

3.力量调度:街道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第二梯队(街道机动增援力量)携带装备赶赴火场指定集结点。同时通知第三梯队做好准备,并根据指令向前线运送物资(水、食品、油料、扑火工具等)。

4.扑救实施:现场指挥长根据火场勘察情况(由熟悉地形的护林员或第一梯队人员提供),制定扑救方案。遵循“打早、打小、打了”原则,科学扑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方式(利用地形或开设隔离带阻隔、直接扑打明火、清理余火和站杆倒木)。

5.明确分工:第一梯队继续负责向导和配合;第二梯队作为主力投入主攻方向;第三梯队负责后勤、开设隔离带等任务。所有队伍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时刻关注扑火人员安全,设置安全员,观察火场气象和态势变化,提前预设紧急避险区域和路线。

(四)信息报告与上级联动

1.报告要求: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

2.报告程序: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在核实火情后30分钟内,必须通过电话、邮箱、短信等形式向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区应急管理局(区森防指办公室)首次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估测面积、火势、已采取措施等。在扑救过程中,每2小时或根据上级要求、火情变化,持续报告扑救进展、人员部署、火场态势、有无伤亡、急需支援等情况。明火扑灭后,2小时内报告扑灭时间、人员留守清理情况。

3.请求支援:当火场持续燃烧2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或可能蔓延至邻区时,现场指挥部必须立即评估,并向街道指挥部提出增援请求。街道指挥长决定后,立即向区森防办正式书面申请调动区级专业森林消防队、消防救援大队等力量支援,并说明火场坐标、态势、已投入力量、需要何种支援(人员、装备、飞机等)。

(五)火场清理与看守

1.明火扑灭后,现场指挥部不能立即解散。要组织足够力量(通常指定起火村社区队伍负责),分段包干,彻底清理火场(烟点、暗火、站杆倒木等),防止复燃。

2.安排人员(由责任村社区组织)看守火场至少24小时,经现场指挥部验收确认无复燃可能后,方可撤离看守人员。

(六)响应结束

火场完全清理完毕,所有扑火人员安全撤离,次生灾害风险消除后,由街道指挥长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四、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确保街道、村(社区)、扑火队伍、现场指挥部之间通信畅通,配备对讲机等备用通信工具。

(二)物资保障:街道及各村(社区)按标准储备扑火工具、防护装备等,定期检查维护,建立应急物资调度机制。

(三)后勤保障:明确由街道党政办及起火地村(社区)负责扑火人员的食品、饮水、医疗救护等后勤供应。

(四)培训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街道层面的森林防灭火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队伍实战能力和协同水平。

五、后期处置

(一)火灾评估: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火灾损失调查评估。

(二)工作总结:应急响应结束后,街道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复盘总结,完善方案。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失职渎职、瞒报迟报、不听指挥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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