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105-102/2021-00111 | 文号 | 银西发改发〔202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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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1-09-30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部门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西夏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全面落实行业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依法治理进程,提高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在发改领域管理中的作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依法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全行业树立和强化法治意识。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契机,推动西夏区发改领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
二、考核对象及内容
考核对象为发改局全体干部职工;考核依据发改局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内容进行。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突出重点,注重效果。主要采取以下方法进行:
(一)听取汇报。被考核办公室向局考核组汇报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查阅资料。主要包括普法责任制工作计划的制定、工作开展情况、普法机构和普法队伍建设、各项制度建设、普法工作创新工作等证明资料,可提供书面、图片、电子、声像等资料。
(三)平时考核。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需要实地查看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结合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评议工作,对各办公室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阶段性工作进行抽查,平时考核计入被考核办公室总分值。
四、考核要求
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发改局工作人员评先、评优及绩效奖的重要依据,本办法由发改局负责解释。
银川市西夏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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