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西夏区发展和改革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解读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生成日期 2020-04-21
来源 西夏区发改局 解读单位 银川市西夏区发展和改革局

文字解读《银川市西夏区产品设计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打印正文】

字号: [小][大]

原文链接:银川市西夏区产品设计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

《银川市西夏区产品设计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2019年12月25日由西夏区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银西政办规发〔2019〕2号印发公布,自2020年2月1日施行。

一、政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26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支持有产品设计创新需求的企业向接券机构购买产品设计服务,营造西夏区产品设计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励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责任部门

西夏区发展和改革局是创新券的管理部门,会同西夏区科技局和西夏区财政局负责西夏区创新券的政策制定、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有关重大事项报政府研究同意后确定实施。

三、资金来源

创新券资金来源于西夏区产品设计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每年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预算不少于500万元作为创新券引导资金,其使用和管理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择优支持、科学管理、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专项资金绩效考核情况进行逐年调整。创新券资金试行预算管理总量控制,兑现额度超过当年预算安排资金的结转下年度安排。

四、支持方式

1.支持对象:在西夏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并纳税,运营规范,资信良好,符合国家和西夏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支持额度: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50万元,单个项目支持总额不超过10万元。

3.支持标准:创新券补贴以单个服务项目实际支付金额为计算单位,可使用的创新券额度按不高于服务合同金额的50%进行补助(具体补助比例以专家评审结果为依据)。

五、申领流程

发布申报通知——企业提交申领材料——组织专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定补贴比例及额度——结果公示——发放创新券。

六、使用要求

1.持有产品设计创新券的企业在西夏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接券机构内购买服务,服务协议(合同)的双方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

2.每张创新券编号唯一,接券机构在接收创新券时,需核实其真实有效性。

3.创新券仅限于有效期内使用和兑现, 逾期不可兑现,自动作废。

4.创新券使用和兑现过程中, 供需双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七、兑现流程

接券机构与申请企业签订服务合同——接券机构提供服务——设计服务完成——接券机构提交申请资料至审核发放机构——部门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确定兑现企业和金额——集中兑现。

八、监督管理

西夏区发展和改革局、西夏区科技局和西夏区财政局每年需对创新券的发放、使用、兑现情况进行审核。对于通过恶意串通、弄虚作假等行为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即刻注销该创新券,并依法追回已兑现创新券资金,同时取消接券机构的接券资格和申领企业的申领资格,列入不良诚信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再给予各类资金支持,涉嫌违法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扫一扫 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