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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5-115/2017-61010 文号 银西建交发〔2017〕111号
发布日期 2017-11-2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建设交通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西夏区建设交通局关于农村公路货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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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力度,保护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根据《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路政管理规定、《自治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银川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为目的,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将农村公路“治超”工作纳入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加强和深化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在重要出入口及节点位置,设置科学合理的限宽限高设施,防止超重车辆、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农村公路,真正建立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农村公路设施完好和交通安全。坚持“六个结合”的治理原则,即坚持依靠政府主导与部门联动配合相结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坚持经济措施与行政手段相结合;坚持路面专项治理与规范源头装载行为相结合;坚持固定检测站治理与流动巡查治相结合;坚持专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  

  二、职责分工  

  建设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治理工作,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督促各相关部门按各自工作分工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同时负责执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有关农村公路“治超”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负责落实乡村公路“治超”措施的实施;监督、指导乡村公路的“治超”工作;组织路政执法人员进行公路巡查,负责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检测,对经检测认定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并监督违法行为人采取卸载、分装等改正措施,现场消除违法行为,坚决做到不卸载不放行、卸载不到位不放行、处理不完毕不放行,并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交警一、二大队:负责对“大吨小标”车辆和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清理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行为,严把发证、上牌关,杜绝新的“大吨小标”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对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加拦板、加钢板以及装载质量等技术参数明显不实等非法改装车辆的,要责令恢复车辆原状。并在固定超限站派驻交警24小时负责拦截超限超载等货运车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法处罚超载等交通违法车辆驾驶人,及时录入交通违法信息。 

  公安分局:在固定超限站派驻治安民警,负责维护治超检测站的治安秩序,依法打击暴力干扰、破坏治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拒不接受检查、卸载,无理取闹、强行闯关、逃逸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组织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在公路上行驶的单位和个人,恶意聚众堵车、阻碍、强行闯关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路面治理   

  1设置限超设施。要在部分乡村公路节点设置限高、限宽龙门架、水泥墩和警告标志等措施,限制超限超载车辆驶入 

  2加强流动“治超”检查。对于点多、线长、路口集的路段,建设交通局要备必要的巡回检测车辆,进行流动“治超”管理。各条线路的养护管理人员也是农村公路“治超”联络员,发现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在农村公路上必须立即进行劝返,对不听劝阻、强行驶过、不服管理的车辆和司乘人员及时上报,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公路造成损坏的,要按国家赔(补)偿标准及实际损坏程度,给予赔(补)偿。 

  (二)源头监管 

  建设交通要组织路政人员开展公路巡查,及时查处违法超限车辆,并深入矿和货物集散地,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管和检查。安监、公安等部门要积极与交通及乡镇搞好配合,从源头上防止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确保农村公路完好畅通。 

  对阻挠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故意破坏限载、限高、限宽设施,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设交通局应根据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实际,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研究探索有效途径和措施,特别是在如何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开展重点研究,通过制定和完善路面治理、源头监管、运行保障等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治超”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设交通局“治超”工作列入重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由局长专门负责,结合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治超”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签订“治超”责任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宣传,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张贴通告、电视报道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公路“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车辆超限超载行驶的危害性,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切实增强群众守法护路意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治超”工作中,为依法“治超”创造良好的环境。  

   3强化督查,加强考核。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目标,对“治超”工作成绩突出、目标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彰;对“治超”工作不力、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超限超载现象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取消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年度评先资格。 

                              

                              西夏区建设交通局 

                               20171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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