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3010093837Q/2022-00788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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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2-10-24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教育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银川市教育局:
现就马晓春代表提出的关于幼儿园规范使用实习生及实习生权益保障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西夏区高度重视幼儿园实习生教育实习,全力确保幼儿园实习生管理规范。一是互通联动,提供实习岗位。立足高校聚集实情,与宁夏大学、银川科技学院等院校签订实习基地协议,为50余名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活动。二是以教促学,加强培养培训。将50余名实习顶岗人员纳入幼儿园教师培训范围,做好幼教实习生学习实践指导培训工作,推动实习生教育教学能力提升。三是加强保障,维护实习权益。严格执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普通高校毕业到事业单位实习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按照2021年银川市最低工资1950元/月标准,为实习顶岗教师发放顶岗工资。
下一步,西夏区将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将实习生使用及管理纳入幼儿园考核范围,进一步规范用人管理、强化奖惩制度、保障实习生合法权利,为幼儿园实习生体验基础教育教学工作,掌握幼儿教育教学专业能力提供良好平台。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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