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11640103694317749E/2025-00132 | 文号 | |
|---|---|---|---|
| 发布日期 | 2025-09-26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所属分类 | 部门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西夏区农垦干校家属楼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决定书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2号)《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银政发〔2013〕55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旧城更新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银政办发〔2013〕42号)等相关规定,为实施西夏区农垦干校家属楼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现就该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作出征收决定:
一、征收范围
房屋征收范围:该项目位于银川市西夏区,东至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西至同心北街、南至学院西路、北至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为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街道办事处,总占地面积14.84亩(具体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二、征收部门及其委托实施单位
征收部门:银川市西夏区自然资源局
征收实施单位: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街道办事处
三、征收补偿签约期限
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
四、征收补偿方案
按照《西夏区农垦干校家属楼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五、被征收人如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西夏区农垦干校家属楼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方案》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6日
监督举报电话:0951—3069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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