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西夏区自然资源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采购招标

索 引 号 11640103694317749E/2023-00036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1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采购招标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自然资源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西夏区矿山综合整治种植地土地平整等产生非项目自用卵石出让测绘工作公开询价函

发布日期:2023-04-10

【打印正文】

字号: [小][大]

各测绘技术服务公司:

根据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银川市财政局 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银川市矿山综合整治种植地土地平整等产生的土石料处置实施意见>的通知》(银自然资发〔2021〕248号)文件规定,为规范管理西夏区矿山综合整治种植地土地平整等产生非项目自用卵石有偿出让工作,杜绝国有矿产资源损失,助力葡萄酒产业及生态修复工程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就矿山综合整治种植地土地平整等产生非自用卵石出让涉及测绘业务进行公开询价,具体如下:

1.报价单位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辖区内注册的,或在外省注册经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批准可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范围内开展测绘业务的,具有乙级以上航空摄影、地形测绘等相关测绘资质及设备的技术服务公司。

2.单宗非项目自用卵石出让测绘工作共分为两次,第一次时间点为企业向银川市西夏区自然资源局提出出让申请后,对尚未批准外运的非项目自用卵石原始方量及周边地形地貌进行测绘,以卵石堆放区以外指定高程为测绘基准点,初步测量堆放的卵石方量。第二次测绘时间点为企业经批准完成卵石外运工作后,以第一次测绘基准点为准,对外运方量进行复测。两次测绘差额为实际外运方量,并由测绘技术服务公司分别出具两次测绘的勘测报告、以及最终核定外运方量,作为企业最终缴纳出让金的法定依据。

3.单宗费项目自用卵石出让测绘费用上限为0.5元/m³/2次,最终以最低报价中标,并签订服务协议。业务期自中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测绘费用按自然年,根据测绘公司提供的当年度测绘方量核定单记载面积乘以服务费用作为结算依据,于当年度12月31日前据实结算。

4.中标的测绘技术服务公司须对测绘结果负法律责任,任何因测绘公司自身原因导致的测绘量与实际卵石量不符、弄虚作假编造测绘成果、泄露相关秘密等行为,我局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本次公开询价为期7个工作日,即从2023年4月6日起至2023年4月14日止,询价期间,各测绘技术服务公司可向我局寄送加盖公章的纸质件报价函、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及征信证明。也可将以上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xxqlwb@126.com邮箱。未尽事宜可电话联系我局工作人员:郝丹阳,13014291022;慈剑松,18995044200;

6.询价期间,我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具体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银川市西夏区纪委监委:0951-2078080

银川市西夏区党风政府监督室:0951-2071846

银川市西夏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951-8575553

银川市西夏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0951-2078503

银川市西夏区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办公室:0951-3069564

扫一扫 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