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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3010093909H/2025-00021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2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银川市西夏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西夏区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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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西夏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4年6月30日以前经审批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参加年度检查。

二、年检方式和时间

统一采取线上年检的方式对西夏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年度检查,年检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至6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年检程序

1.上年度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需首先到西夏区民政局进行整改,整改通过后可正常登录年检系统参加年检。

2.登记证书到期的社会组织,请及时到西夏区审批局(西夏区市民服务大厅二楼,服务咨询电话0951-3012411)更换登记证书。

3.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关内容写入章程,并到西夏区审批局进行章程变更。具体表述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4.社会组织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未注册的注册后登录)(https://zwfw.mca.gov.cn/)。

5.点击“法人服务”“社会团体年检(年报)”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年报)”,登录系统填写《社会组织年度报告书》。

6.点击“表单下载”“办理指南”按钮,下载《2024年度工作报告书》《2024年度工作报告书填报指南》,熟悉年检内容及注意事项,点击“点击填报”在线填写社会组织表单并保存,所有表单保存后点击“提交申请”。

7.返回年检年报界面,选择“查看打印”打印表单,线下经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有业务主管单位的于2025年4月20日前,将业务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并盖章的确认页(《2024年度工作报告书》内“七、年检审查意见”)扫描后上传至“其它材料上传”。

8.点击“提交”后,实时查看“办理进度”,根据提示补充修正相关内容。

四、年检材料报送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需下载打印和上传相关材料。

1.下载打印《2024年度年检报告书》一式三份。

2.在“其它材料上传”模块内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文件过大无法正常上传时,可拆分文件分批次上传,也可以纸质资料线下提交):

(1)正常参加年检提供2024年1月至12月份银行对账单;

(2)未参加2023年度检查的,需提供未按期参加年检的整改报告及2023年、2024年1月至12月份银行对账单;

(3)未参加2022年和2023年度及两年以上年度未参加年检的,需提供未按期参加年检的整改报告及未参检年度至2024年底审计报告,待审核通过后扫描上传至年检系统“其他材料上传”内;

(4)所有参检单位还需上传2024年度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3.所有参检单位线上填报完毕后,将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年检报告书及银行对账单、审计报告、整改报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等纸质材料,报送至西夏区民政局507室,加盖年检结论印章。

注:未按要求参加年检年报社会组织的整改报告内容应包括: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下步打算等内容,需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五、年检结论及公告

西夏区民政局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办法》等规定,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年检结论。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在提交年检材料前依法对相关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先行整改的,年检时可从轻或免予处罚。

西夏区民政局将通过年检(年报)系统的发布功能,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结论发布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并在西夏区政府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年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涉及整改事项的,应当及时领取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参加年检或者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线上年检工作是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各业务主管单位要督导所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时注册,按时填报信息、上传材料,按照权限及时进行审核,确保按期完成年检工作。各社会组织要指派专人负责,加大与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沟通力度,积极参加年检。

(二)如实填报。各社会组织要认真填报年检年报资料,不得漏填漏报,上报的纸质年检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必须由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民政部门将对社会组织年检年报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实地抽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三)及时反馈。针对年检(年报)系统使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社会组织可及时反馈至西夏区民政局(服务咨询电话:0951-6851237),我局汇总后反馈民政厅,民政厅协商民政部进行处理。

(四)按时完成。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要强化时间观念,务必按照通知要求于4月20日前完成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于6月12日前完成线上材料提交,无正当理由延迟提交材料的,按照未参加年检处理。

                               银川市西夏区民政局

                                 2025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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