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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5-206/2018-38339 文号 银西宁办发〔2018〕80号
发布日期 2018-07-0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镇/街政府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宁华路街道办事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银川市西夏区宁华路街道2018年散煤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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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夏区2018年散煤治理工作方案》(银西政办发〔2018〕107号),结合宁华路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名称
  宁华路街道散煤治理暨“煤改气”“煤改电”项目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范围:街道辖区环城高速内平房区(宁朔南路以西、贺兰山西路以北、银巴路以北、绕城高速以东)
  (二)对象:平房区内所有生活煤炉和其他燃煤设施。
  (三)原则:对采暖用的燃煤设施,有条件并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的,优先全部并入集中供热管网。集中供热管网覆盖不到位,燃气管网覆盖到位的,积极实施“煤改气”。集中供热管网、燃气管网军覆盖不到位的,鼓励实施“煤改电”。
  (四)内容:
  1.鼓励实施“煤改电”。对集中供热、燃气管道均没有覆盖的区域。由各社区统一、成片组织实施“煤改电”;对分散的居民,鼓励居民使用电采暖设施取代燃煤采暖炉具,实现“电代煤”。完成街道四环以内10个平房区1020户清洁能源设施改造任务。
  责任社区:街道各社区
  监管站所:卫生站
  所需资金:1020万
  完成时限: 2018年9月底
  2.积极实施“煤改气”。对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但具备燃气管道条件的,组织实施“煤改气”。对分散居民,鼓励居民使用燃气壁挂炉取代燃煤采暖炉具实现“气代煤”,实施“煤改气”等清洁化改造。完成铁合金平房区35户清洁能源设施改造任务。
  责任社区:宁华园社区
  监管站所:卫生站
  所需资金:28万
  完成时限: 2018年9月底
  3.取缔散煤经营行为。联合市场监管局、城管局依法取缔绕城高速范围内全部煤炭经营场所;任何单位、个人严禁囤积和销售散煤,现有散煤由经营者自行处理,对进入辖区内的煤炭运输车辆进行检查,严禁散煤流入。
  责任单位:各社区
  配合站所:宁华路执法中队、街道卫生站
  完成时限: 2018年8月底
  三、项目资金及资金分配渠道
  对居民采暖、居民炊事予以补贴,个体工商餐饮业、个体经营、种养殖业和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不纳入支持政策范围;对非法建设的违章建筑,不执行支持政策。具体支持对象、额度依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散煤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办规发[2018]6号)文件要求,由各社区核实上报。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项目实施后,由卫生站汇总上报西夏区人民政府实地验收,拨付补贴金额。
  (一)集中供热支持政策。对拆除燃煤设施,并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的,与集中供热企业签订合同,按照建筑面积以60元/平方米标准予以补贴(银川市级财政承担40元/平方米),其余建设资金由西夏区级财政、住户解决,按照实际改造面积合理承担。
  (二)“煤改电”支持政策。对拆除燃煤设施,进行“煤改电”的进行统一筹划、招标和施工,“煤改电”工程改造、设备购置补贴由市、区(县)、用户承担,银川市每户8000元标准予以补贴,其余建设资金由西夏区级财政及用户按一定比例合理承担解决。
  (三)“煤改气”支持政策。对拆除燃煤设施,进行“煤改气”的,由街道统一与宁夏哈纳斯天然气公司统一签订合同,市财政给予“煤改气”燃气工程改造、设备购置补贴由市、区(县)、用户承担,银川市每户6000元标准予以补贴,其余建设资金由西夏区级财政及用户按一定比例合理承担解决。
  补贴资金按街道实际改造量,经验收合格后,申请上级统一拨付,并统筹使用。
  (四)用气用电支持政策。给予在采暖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煤改气”居民户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个采暖季最高补贴气量600立方米,费用由市、区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超过补贴定额的,由用户自行承担。给予低收入家庭“煤改电”居民采暖期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每户最高补贴电量3000千瓦时,市、区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超过补贴定额的,由用户自行承担。该项政策执行有效期限为两年。
 

 

  

  银川市西夏区宁华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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