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3010093917C/2023-00137 | 文号 | 银西宁办发〔2023〕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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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06-05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镇/街政府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进一步发展林果产业,宁华路街道在西夏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结合辖区丰富的林果资源,积极争取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500万元,实施了园林场果园综合体建设项目,助力乡村振兴。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园林场,总占地面积为2860.84平米(约4.29亩),总建筑面积1136.55平米。共建成2栋一层的预冷车间、配套1栋门房和其它设备用房及室外水电附属工程、场地硬化、围墙大门等工程,该项目于2022年11月竣工,已达到投入运营条件。为了使该项目尽快投产达效,产生经济效益,增加自发移民及果农收入,特制定本运营方案。
一、项目资产权属
该项目由西夏区宁华路街道和银川市园林场共同建设,宁华路街道出资(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500万元)、银川市园林场以土地折价入股形式参与建设,提供建设用地4.29亩。
二、运营方式
该项目由宁华路街道和银川市园林场共同委托第三方企业(公司)进行运营。
三、利益分配机制
具体运营事务由银川市园林场负责,年终由宁华路街道和银川市园林场共同委托一家会计事务中心对果园综合体进行财务核算,确定收益金额和利润,总利润的40%归宁华路街道,剩余60%的利润由银川市园林场和第三方运营公司商定分配。
四、联农带农机制
果园综合体运营后,在用工方面,与第三方运营企业签订用工协议,优先考虑脱贫户(监测户)和园林场果农,在果农使用冷库期间,给予市场价格20%的优惠。第三方运营公司年终给宁华路街道40%的利润分成,由宁华路街道上交西夏区财政,再由财政返还使用,使用方向主要是为脱贫户(监测户)及自发移民提供技能培训,以及对能够为辖区脱贫户(监测户)及自发移民提供稳岗就业的协会、民间经济组织和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五、资产监管
在果园综合体交由第三方运营前完成资产确权工作,明确资产权属,第三方运营公司要按照市场规律、市场运作模式进行运营,要对冷链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除自然的设备折旧损坏外,要确保厂房、设备、资产的安全。宁华路街道和银川市园林场对果园综合体资产负共同监管责任。
六、安全生产
第三方运营公司要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制定安全生产规程,全员购买相关保险,确保生产安全有效,安全事故责任由第三方运营公司负责。
银川市西夏区宁华路街道办事处 银川市园林场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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