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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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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以下人员停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范围,现进行公示。
监督电话:0951-2057211
序号
保障对象姓名
家庭所在小区(队组)
申请理由
保障金额(元)
1
谢彦峰
尚美雅居小区
谢彦峰,45岁,精神二级残疾,经2022年12月最低生活保障复审,本人户籍迁入怀远路街道艺校社区,通过无缝隙衔接于2023年3月户籍地纳保,需要停发低保。
726元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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