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3010093917C/2023-00118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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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05-1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村居务公开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宁华路街道办事处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经批准以下人员新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范围,现进行公示。
监督电话:0951-2057211
序号 | 保障对象姓名 | 家庭所在小区(队组) | 申请理由 | 保障金额 |
1 | 杨冰旭 | 宁华园小区 | 户籍1人,共同生活1人,杨冰旭33岁,2014年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确诊为庞贝氏罕见病,现不能正常上班,只能远程处理一些简单的工作,是宁夏中石化公司职工,公司每个月给予生活费5695元,大量医疗费用及生活费用靠父母供养。由于庞贝氏罕见病特效药物未纳入国家医保,本人体内缺乏酸性麦牙糖,造成浑身肌肉受损,四肢无力,从2022年开始治疗,全年自费用药716716元,2023年1月至今自费用药93002.05元,每月治疗2次,每次药费2.2万,每月4万元左右,药费昂贵负担不起,为了延续生命只能减少治疗次数,1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 660元 |
2 | 李德俊 | 宁华园编织袋公寓 | 户籍1人,共同生活1人,李德俊56岁,2019年5月离异,户籍地为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寨科乡教场村,平时打零工,月收入3000元,年收入21000元,本人于2022年11月在宁夏中医研究院检查胃恶性肿瘤,2023年2月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住院治疗,个人花费28647.01元,育有两个子女,长子李智33岁,现打工,已成人;次子李建国16岁,在滨河新区上技校,法院判决书上注明由女方抚养,男方一次性在2019年5月17日付清抚养费2万元。家庭因病致贫,李德俊1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 660元 |
3 | 李爱芝 | 宁华园 小区 | 户籍2人,共同生活2人,李爱芝71岁,患有抑郁症,2023年4月鉴定精神三级残疾;丈夫张开新71岁,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疾病,个人花费658.79元,夫妻两每月均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105元,没有其他收入来源,育有4个子女均已成家,家庭生活困难,2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 473元 |
序号 | 保障对象姓名 | 家庭所在小区(队组) | 申请理由 | 保障金额(元) |
4 | 王娟 | 宁华园铁合金平房 | 户籍2人,共同生活3人,王娟26岁,听力二级残疾,未鉴定智力方面,生活不能自理,户籍在盈北家园,2017年纳入低保,每月享受低保金额726元;李得宝54岁,户籍在彭阳县交叉乡东洼村169号,平时照顾妻子和婴幼儿无法外出工作,无其他生活来源;女儿李福娜2岁,2023年4月19日在银川妇幼保健医院诊断大脑性脑瘫,精神发育迟滞,家庭生活困难,3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经与户籍地沟通后,停发王娟单人保,现在居住地整户纳低保。 | 204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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