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西夏区宁华路街道办事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阳光村(居)务>兴磷社区>村居务公开

索 引 号 11640103010093917C/2023-00153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2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村居务公开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宁华路街道办事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华路街道兴麟社区渐退期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21

【打印正文】

字号: [小][大]

经批准以下人员渐退期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范围,现进行公示。

监督电话:0951-2057211

序号

 保障对象姓名

  家庭所在小区(队组)

   申请理由

 保障金额(元)

  1

     余鑫

        吉祥苑

户籍2人,共同生活2人,余鑫24岁,患有癫痫病,2011年10月1人享受低保,每月低保金660元,在湖南工业上大学,2023年6月毕业,母亲姜玉英55岁,离异,每月退休工资1560元,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暂行办法》第四十五条: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最低保障家庭,可根据家庭情况给予3-18个月以内渐退期,已增加就业稳定性,给予余鑫家庭渐退期6个月。

     660元


扫一扫 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