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11640103010094098U/2023-00060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0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西夏区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三新”示范区建设实施主体遴选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7-06

【打印正文】

字号: [小][大]

为顺利开展西夏区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工作,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第二批)种植业相关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西夏区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三新”示范区建设实施主体,现将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西夏区耕地地力状况、主要农作物需肥规律、项目实施内容等因素,遴选确定西夏区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三新”示范区建设实施主体。

二、遴选条件

1.实施主体为西夏区境域内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等),严禁重复套取财政项目资金。

2.实施主体基地具有连片的粮食作物面积不少于500亩。

3.基地配套“土壤深耕翻+增施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种肥同播机具+一次性高效缓释肥”“测土配方施肥+机械深施”“测土配方施肥+无人机喷肥”“机械深翻+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机械施肥”“测土配方施肥+水肥耦合高效利用”“微生物肥料+智能化配肥”等综合技术模式不少于3项。

4.能够接受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的监管,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依时保质完成项目任务。

5.实施主体实施条件较好,责任心强、热心当地公益性农技推广事业,具有示范、带动当地化肥减量增效作用。

三、遴选数量

根据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第二批)种植业相关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计划遴选西夏区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三新”示范区1个。

四、遴选程序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西夏区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三新”示范区实施主体申报书及提交相关辅助材料(见附件1、2);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小组择优评选项目实施主体,经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党组审定并公示。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五、申报时间及需提交资料 

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7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件及相关材料汇编成册,提交至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夏区丽子园北街655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远远,8772759。

附件:1.西夏区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三新”示范区建设实施主体申请材料明细

      2.西夏区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三新”示范区建设实施主体申请表

                               

                             银川市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3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 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