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3010094098U/2023-00060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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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07-06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部门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顺利开展西夏区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工作,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第二批)种植业相关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西夏区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三新”示范区建设实施主体,现将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西夏区耕地地力状况、主要农作物需肥规律、项目实施内容等因素,遴选确定西夏区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三新”示范区建设实施主体。
二、遴选条件
1.实施主体为西夏区境域内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等),严禁重复套取财政项目资金。
2.实施主体基地具有连片的粮食作物面积不少于500亩。
3.基地配套“土壤深耕翻+增施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种肥同播机具+一次性高效缓释肥”“测土配方施肥+机械深施”“测土配方施肥+无人机喷肥”“机械深翻+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机械施肥”“测土配方施肥+水肥耦合高效利用”“微生物肥料+智能化配肥”等综合技术模式不少于3项。
4.能够接受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的监管,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依时保质完成项目任务。
5.实施主体实施条件较好,责任心强、热心当地公益性农技推广事业,具有示范、带动当地化肥减量增效作用。
三、遴选数量
根据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第二批)种植业相关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计划遴选西夏区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三新”示范区1个。
四、遴选程序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西夏区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三新”示范区实施主体申报书及提交相关辅助材料(见附件1、2);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小组择优评选项目实施主体,经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党组审定并公示。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五、申报时间及需提交资料
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7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件及相关材料汇编成册,提交至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夏区丽子园北街655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远远,8772759。
附件:1.西夏区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三新”示范区建设实施主体申请材料明细
2.西夏区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三新”示范区建设实施主体申请表
银川市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3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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