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11640103010094098U/2023-00073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1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西夏区同阳新村高端水产养殖发展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08-17

【打印正文】

字号: [小][大]

银川市西夏区军华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你合作社《关于申请审查并审批西夏区同阳新村高端水产养殖发展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函》的文件我局已收悉,经局组织审查,基本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西夏区同阳新村高端水产养殖发展项目位于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街道同阳新村,场址中心点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6°11′13.40354″,北纬:38°36′11.82827″202234日,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对本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203-640105-20-05-180218)。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生产车1座、办公用房1座、鱼塘1座、螃蟹养殖塘1座以及污水处理设施三池两坝,并配套硬化、绿化、车辆停放场地等附属设施。

项目总占地10.76hm2,全部为永久用地,占地类型为设施农用地。建设期开挖土方1.60m3,回填土方6.50m3,综合利用土方0.70m3,综合利用土方主要为淤泥,运至周边农田,借方5.60,外借土方全部购买商品土料。项目总投资1517.8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177.50万元,本项目已于20224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37月完工建成,总工期16个月。

二、意见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1.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2.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3.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评价和界定。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76hm2

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划分及预测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10.76hm2;新增水土流失量186.93t。项目建设期是水土流失的主要时段。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二级标准,基本同意修正后的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0%、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88%、林草植被恢复率90%、林草覆盖率18%

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1.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养殖场区1个防治分区。

2.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分区防治措施布局

基本同意养殖场区的防治措施布局,主要防治措施为:

工程措施:砾石覆盖7335.74m2(已实施),土地整治0.81hm2(已实施);

植物措施:栽植乔木绿化0.64hm2,植草绿化0.17hm2(已实施);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2880m3(已实施),密目网苫盖13500m2(已实施)。

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水土保持监测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76hm2,挖填土石方总量为14.40m3,施工期间不设置取弃土场且无固体废弃物排放,主体工程已完工,建议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及方法,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27.72万元(其中主体已实施投资16.61万元),工程措施投资9.41万元,植物措施投资5.95万元,临时措施投资6.45万元,独立费用5.10万元(其中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3.0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费2.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免征情形。

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项目建设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十一方案需修改、补充的内容:

1.复核项目占地及土石方量;

2.完善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相关内容;

3.完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与布局、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4.复核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及总投资;

5.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典型设计等相关图件。

三、项目要求

(一)工程建设单位要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工程建设单位应严格按批复的方案要求优化施工组织和工艺,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备案。要强化预防、治理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批准的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和植被损坏。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备案。要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的监督检查。

工程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必须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审批。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你单位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等程序,同时将验收结果向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进行报备,我局将按照你单位报备的验收结果组织核查。

(五)若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方开工建设,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银川市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3816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 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