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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3010094098U/2025-00091 文号 关于开展西夏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7-1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西夏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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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

为深入贯彻中央及区市关于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银川市2025年第六批财政支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农发〔2025〕112号)要求,切实抓好我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工作,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区粮油单产水平持续提高,现启动西夏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集成应用高产高效技术、落实关键增产措施,有效提升粮油作物单产水平,确保完成全区0.22万亩粮油单产提升任务。

二、申报主体与条件

(一)主体类型:优先扶持从事小麦、水稻、玉米生产的粮油规模种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鼓励符合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粮油作物全程托管服务的主体以及积极承担撂荒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且达到当地平均产量水平的主体参与申报。

(二)种植规模:申报主体需在项目期内(2025年)连片种植粮油作物(小麦、水稻、玉米)面积不小于100亩。种植面积应为申报主体自有或长期稳定流转经营的土地。

(三)技术要求:承诺严格按照本通知及《西夏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推广应用以下核心技术路径:

1.小麦:高产抗逆中早熟品种、水肥一体、窄行匀播、机播旱追肥、早灌头水、一喷三防、病虫草害绿色防控、麦后复种两熟技术。

2.水稻:高产抗逆中晚熟品种、精量旱穴直播、侧深施肥、增施有机肥、播后上水、病虫草害绿色防控、适期早收。

3.玉米:耐密抗倒高产品种、合理密植、导航精量播种、滴水齐苗、化控降高防倒、水肥精准调控、一喷多促、病虫草害绿色防控、适期晚收、机械化籽粒直收。

(四)禁止重复申报:申报主体不得重复承担本年度(2025年)自治区或银川市下达的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

(五)档案管理:承诺配合建立“一主体一档案”,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按要求通过照片/视频、农资票据、规范农事记录等方式完整记录关键技术应用情况。

三、奖补政策

(一)奖补标准:项目奖补标准为50元/亩。

(二)奖补方式:采取“主体自主申报、县级择优竞争”的方式确定实施主体。坚持结果导向,依据关键技术措施到位率、当年实际单产水平、是否达到申报单产目标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验收。奖补资金可根据关键技术落实进度、测产验收结果等情况一次性拨付。

(三)奖补上限与要求

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将统筹考虑主体单产水平、实际种植规模(不含为其他主体提供托管服务的面积)、关键技术到位情况、参与主体数量等因素,对单个种植主体设置合理的奖补资金上限,坚决防止“垒大户”。

对经核实达不到验收标准或抽检验收不合格的主体,不予发放奖补资金。

四、申报程序与时间

(一)申报时间:2025年7月12日—2025年7月18日(共7天),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需提交以下材料:

1.《西夏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土地权属或流转证明材料(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等);

3.拟实施地块的GPS定位图或清晰标注地块位置的示意图;

4.申报主体(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5.承诺书(承诺内容真实、按要求应用技术、接受监督检查、不重复申报其他同类项目等)。

(三)申报途径:申报主体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至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15办公室。

五、审核与确定

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将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审查、种植面积核实(结合GPS定位图/示意图、土地流转合同等)、项目实施方案,技术可行性评估等。根据审核结果,研究确定拟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名单。拟确定的实施主体名单将在西夏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的实施主体名单将报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备案。

六、项目管理与验收

项目实施期间(2025年7月—10月),我局将安排专人进行技术指导和过程监管,严格落实“一主体一档案”制度。

作物收获期,我局将按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取实施主体进行实地测产验收(若主体少于5家,抽检比例提高至50%或全检)。未抽检主体需如实上报收获面积、单产及佐证材料(销售凭证、入库记录、测产照片等),并对真实性负责。

综合验收(面积、技术到位、单产目标)合格后,拟奖补名单及金额将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兑付奖补资金。

七、工作要求

各申报主体务必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或追回奖补资金,并依法依规处理。

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严格遵守方案要求,认真记录生产过程,积极配合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关键技术落实到位,实现单产提升目标。

联系人:尹冠华,8772785

附件:西夏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银川市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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